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验收销号公示

发布日期:2023-01-05 09:45 信息来源:蚌埠市 浏览量: 【字体:  

2021年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的第四十三项问题已整改完成,并通过核查验收。根据《安徽省生态环境问题整改工作实施办法》要求,现将该问题整改完成情况公示如下:

一、整改问题

安徽省自然资源部门提供资料显示,全省286座“三线三边”矿山和长江干流及主要支流两岸的112座废弃露天矿山均已完成治理,但部分矿山存在整治标准不高、验收把关不严、后期管理不到位问题。部分地市矿山“边开采、边治理”要求落实也有明显不足。

二、整改实施主体

蚌埠市市委、市政府,省自然资源厅。

三、重点措施

1.省自然资源厅组织各市对全省286座“三线三边”矿山和长江干流及主要支流两岸的112座废弃露天矿山生态修复项目开展“回头看”,逐一核查,对未达到整改验收标准的,重新实施整改,2022年底前完成。

2.2021年底前完善矿山生态修复项目管理制度,对矿山生态修复项目实施全过程监管;加强矿山开采的监督管理,督促严格落实“边开采、边治理”要求。

3.省自然资源厅完善矿山生态治理修复验收制度,严格验收销号标准,杜绝委托验收,2022年6月底前完成。

四、目标任务

全省286座“三线三边”矿山和长江干流及主要支流两岸的112座废弃露天矿山完成生态修复治理;“边开采、边治理”要求得到有效落实。

五、完成时限

2022年底。

六、整改完成情况

1.全面核查、督促整改。2021年3月,配合省厅对蚌埠市22个“三线三边”项目开展“回头看”,逐一核查,对核查指出的问题,均已完成整改。2022年5月,配合省厅开展第三方核查,对蚌埠市“三线三边”项目逐一核查,均符合原治理方案。

2.落实检查、加强监督。蚌埠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通过督促指导在建与生产矿山企业编制“二合一”方案、联合第三方对在建与生产矿山年度治理任务进行评估验收等形式,督促在建与生产矿山落实“边开采、边治理”义务,在建与生产矿山落实“边开采、边治理”要求得到进一步加强。

3.完善制度、压实责任。蚌埠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制定印发了《蚌埠市废弃矿山生态修复项目后期管护措施》,压实矿山生态生态修复后期管护责任,健全矿山生态修复全过程监督。

如对该问题整改完成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2023年1月5日至2023年1月18日,共10个工作日)向省自然资源厅反映。

监督电话:0551-62553127

电子邮箱:1305570553@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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