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蚌埠市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自查情况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2-12-16 18:36 信息来源:蚌埠市人民政府 浏览量: 【字体:  

根据省食品安全办《关于做好第四批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评价验收工作的通知》(皖食安办函〔2022〕81号)有关要求,蚌埠市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工作指挥部办公室对照《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评价与管理办法》和《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评价细则(2021版)》,组织对我市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工作进行了全面自查自评。

为广泛听取社会各界意见,接受群众监督,现将《蚌埠市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自查报告》向社会公示,公示时间为2022年12月16日至12月30日。社会各界如有意见建议,请在公示期内以文字形式(信函、电子邮件)向市创食办反馈。

联系人:陈士举  电话:3016953  邮箱:bbsfda@sina.com

邮寄地址:安徽省蚌埠市安民路100号911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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蚌埠市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

自查报告

 

2021年,蚌埠市被列入第四批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创建推荐城市名单。创建开展以来,蚌埠市在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始终遵循“四个最严”要求,以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为目标,加快推动落实食品安全“两个责任”,持续深入开展食品安全“守底线、查隐患、保安全”专项行动,强化从农田到餐桌全过程监管,食品安全形势稳中向好,食品安全评议考核近3年均为全省前2名,2022年食品安全工作第二次获省政府督查激励,食品(食用农产品)评价性抽检合格率稳定在99%以上,全市未发生食品安全事故,社会各界对食品安全的满意度和示范创建的知晓率不断提升。

一、落实党政同责,完善食品监管机制

市委市政府高度关心支持食品安全工作,先后出台《蚌埠市食品安全党政同责实施意见》《蚌埠市关于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若干措施》,制定《市委常委会委员食品安全工作责任清单》《市政府领导班子成员食品安全工作责任清单》,市委书记、市长同时担任市食药安委主任,市委常委会、市政府常务会定期听取食品安全工作汇报、研究解决食品安全突出问题,认真落实党政同责要求。将食品安全纳入市委市政府跟踪督办内容,市委督查考核办每年会同市食安办开展食品安全督查检查。市委巡察办将党政领导干部履行食品安全职责情况纳入市委巡察常规内容。将食品安全工作纳入各县区政府目标考核任务,2022年起分值提高至5分,占比3.57%。加强市食药安委建设,及时更新成员名单,增补成员单位至38家。每年召开2次以上市食药安委全体会议,调度推进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健全市食安办工作制度,出台《蚌埠市食品安全信息通报和风险会商交流制度》,定期通报抽检监测信息、召开风险会商会,强化部门间信息交流共享。经市政府常务会审议并报市委同意,市政府办公室印发《蚌埠市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工作方案》《蚌埠市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工作指挥部工作规则》。市长操龙灿召开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推进会,动员全市上下合力推进创建工作。副市长吴永彬牵头建立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月调度机制,市创食办建立市直部门调研推进机制,市市场监管局建立内部周调度机制,有力有序有效推进示范创建工作。

二、强化源头治理,保证粮农质量安全

加强耕地分类管理和安全利用。安全利用类耕地采取征用改为建设用地、追施有机肥、叶面喷施硅肥、水分调控等方式进行治理。严格管控耕地采取征用作为建设用地、改为林地、改种苗圃等经济林木等方式进行治理。全市受污染耕地全部得到有效治理,风险管控措施覆盖率100%。

严格管控污水和固体废弃物。对全市有机肥生产企业进行调查摸底,建立有机肥料登记企业档案,检查8家,未发现生产企业直接使用城镇生活垃圾、污泥、工业废物生产有机肥料。指导农业新型经营主体合理使用有机肥,结合有机肥补贴项目、绿色种养循环农业试点项目及化肥减量增效等工作,大力推广使用有机肥,重点在设施蔬菜种植户、专业合作社等新型经营主体中推广应用,有机肥施用面积逐年增加。

严格农业投入品管理。督促指导全市农药经营户利用安徽省数字化监测平台,落实进销货台账、农药实名制购买制度,对违规未按期整改的吊销农药经营资格证。大力推广农药减量助剂在农作物病虫害上的应用,以减少农药使用量,提高防治效果。建立主要农作物病虫害绿色防控示范区69个,核心区面积为6.35万亩,辐射带动面积约620万亩。全市绿色防控覆盖率达59.4%。开展科学安全用药培训,从源头上坚决杜绝高毒农药、禁用农药的使用,保证农产品质量安全。

规范畜禽屠宰管理。全市设立5个生猪定点屠宰场,各级农业农村部门派驻官方兽医进行检疫监管,确保生猪产品检验检疫合格出厂。加强牛羊等其他畜禽的屠宰管理,对全市牛羊禽等畜禽屠宰企业的企业法人资质、防疫条件合格证、企业排污许可证等进行审核,全市共备案牛羊屠宰企业3家,家禽屠宰企业4家,农业农村部门派驻官方兽医进行检疫监管,畜禽产品经检验检疫合格出厂。规范病死动物及畜禽屠宰废弃物无害化处理,统一由无害化处理厂集中处理屠宰环节病死动物及畜禽屠宰废弃物。市辖三县均设置病死动物无害化集中处理厂,购置15辆转运车,日处理能力近40吨。搭建无害化处理信息平台,全程实时推送,闭环管理,确保病死动物处理规范,数据真实。

严格粮食质量安全监管。严把粮食收购关,加强地方储备粮食入库质量验收和最低收购价粮食质量验收。严把出库关,地方储备和最低收购价粮食出库全部按规定出具质量检验报告,2022年圆满完成省级、市级储备粮轮换任务。严把储存关,定期进行粮食质量检验,落实春秋季库存粮食质量检查制度,定期开展常规质量指标和储存品质指标检验,根据实际情况开展食品安全指标检验,健全完善政策性库存粮食质量安全档案。规范超标粮处置,制定超标粮食收购处置实施细则,2022年以来共开展各类执法检查12次,检查粮食企业65家(次)。加强定向销售政策性粮食出库、掺混、粉碎、出厂全程监管,2022年接收定向粮竞买企业出库备案4次,发出协同监管函25份。做好新收获粮食的质量调查、安全监测、品质测报,2022年完成质量调查261份。完成地方储备粮质量抽检100%全覆盖。建成15个粮食产后服务中心。为农户做好粮食加工企业的“五代”服务。

三、严格全程监管,夯实食品安全基础

全面实行食品安全风险分级动态管理。完成428家食品生产企业风险分类分级工作,确定一般风险401家,中等风险27家,日常监督检查100%全覆盖。对全市食品生产企业按比例开展“双随机”抽查57户,对有问题的企业督促整改,有力的促进了食品生产企业的生产过程持续合规。制定食品销售环节和特殊食品经营环节年度“双随机”检查计划,对特殊食品经营者,按不低于经营主体总量5%开展“双随机”抽查。对连续抽检不合格的食品销售企业开展飞行检查,并予以立案查处。2021年“双随机”抽查学校食堂8家,2022年“双随机”抽查学校食堂6家、养老机构食堂5家。对28家集体用餐配送单位、4家中央厨房实施全覆盖重点检查,对全市9家特大型餐饮单位和28重大活动餐饮服务提供者实施全覆盖重点检查;对26家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和2家中央厨房实施全覆盖重点检查。

加强食品生产企业风险防控。制定了《蚌埠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食品生产安全风险防控工作的通知》(蚌市监函〔2022〕102号)文件,对所有食品生产企业开展风险防控工作。对于乳制品、肉制品、白酒、食用植物油等食品生产企业风险防控工作专门予以强调。指导企业按照“一企一档”的原则建立食品生产安全风险、措施和责任清单,围绕清单推动企业开展自查自纠。对于乳制品、肉制品、白酒、食用植物油等规上生产企业的清单实行县区局和市局双重审核制度。2022年10月14日,开展乳制品、肉制品、白酒、食用植物油等重点产品生产企业风险防控能力提升培训。市现有大型企业包括:蚌埠大成食品、中粮油脂、现代牧业,三个企业均已经编制各自的风险防控清单,完成自查工作,产品抽检全部合格。

落实企业食品安全管理责任。迅速贯彻落实《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271家企业配备食品安全总监,5593家企业配备食品安全员,实现应配尽配。分级、分类加强主体责任规定宣贯,统一设计企业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公示墙,统一制作《落实主体责任手册》,指导企业建立和落实“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制度。企业对从业人员及食品质量安全管理岗位人员开展培训考核达到100%,企业负责人、食品质量安全管理岗位人员每年参加食品质量安全法律法规等集中培训达到50学时,日常监督抽查考核合格率达到96.62%以上。加强食品小作坊、小餐饮、食品摊贩监管,登记备案率达到100%。

严格食品生产经营过程管控。475家在产食品生产企业全部完成年度自查工作并提交自查报告,编写了企业的风险防控清单。结合食品安全“守查保”专项行动,督促食品销售、餐饮服务单位严格落实食品安全自查、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加工过程控制等要求。68家规模以上食品生产企业实施良好生产规范、危害分析与关键控制点体系等管理体系。22家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全部通过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进一步提升标准化水平。组织开展放心食品超市自我承诺活动,统一印制《放心食品超市自我承诺书》,指导企业在经营场所显着位置公示承诺,接受社会监督,加强食品安全管理。全市共146家超市签订了《放心食品超市自我承诺书》。开展食用农产品集中交易市场规范治理,推行“十个一”制度,37家农贸市场达到规范治理标准,城南水产品批发市场和海吉星市场均已达到“双提升”标准。实施餐饮质量安全提升行动,以人员培训、餐饮后厨、进货查验、清洗消毒为重点规范餐饮单位日常管理。

加强校园食品安全监管。不断完善学校集中用餐陪餐制度,建立健全校长陪餐制度,督促指导学校严格落实食品安全各项制度,提高饭菜质量。市教育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等有关部门每年春秋季均联合印发开展全市学校食品安全专项督查工作通知,并成立市级联合督查组,在学校全面自查,县区全覆盖检查的基础上,对全市各级各类学校食品安全工作进行专项督查,对问题现场反馈并印发通报,督促积极整改,消除食品安全隐患。市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做好全市中小学校饮用奶、营养餐及校服规范采购管理工作的通知》,学校食堂米面粮油、肉及肉制品等大宗食材实行统一配送或集中定点采购,签订供货协议并进行公示,保障食材绿色、安全。

严格执行关于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长江流域禁捕、反食品浪费等有关规定。印发《关于进一步制止餐饮浪费培养节约习惯工作方案》,建立健全监督检查、宣传引导、投诉举报等各项机制。印制2000份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长江流域禁捕、反食品浪费等有关内容的海报,在餐饮单位醒目位置张贴。每月开展长江禁捕、野生动物交易网络监测。在全市25家标准化农贸市场结合文明创建开展宣传工作。开展农贸市场和餐饮环节专项行动,落实餐饮业和市场开办者水产品入场查验责任。

四、加强抽检执法,防范化解风险隐患

均衡推进食品安全监督抽检。2022年市场监管部门完成食品(食用农产品)抽检14905批次,其中食用农产品8048批次。按照全市常住人口331.7万人核算,年度食品安全抽检量达到4.25批次/千人,食用农产品农药兽药残留抽检量达到2.42批次/千人。农业农村部门每年针对农药兽药残留的农产品抽检量达到1.5批次/千人。按季度均衡推进抽检任务,一季度完成全年任务的22.87%,二季度51.20%、三季度86.42%,数据正确率达90%以上。科学合理部署任务,在产食品生产企业的监督抽检覆盖率达到100%,各环节和业态监督抽检覆盖率达到100%。食品评价性抽检合格率达到99%以上。抽检不合格信息分别在蚌埠市政务信息公开网、蚌埠市市场监管局官网、安徽省政务信息公开网予以公开,并同步上传国家食品安全抽样检验信息系统,依法稳妥公开抽检结果,不予公开均按照规定报省备案。

加大食品安全执法力度。全力推进“铁拳”行动,每月发布“铁拳”行动典型案例,每季度定期通报县区案件情况。2021-2022年度共5件案件入选安徽省“铁拳”行动典型案例,蚌埠市已发布6期“铁拳”行动典型案例,共计32件,2件案件被市场监管总局食品安全挂牌督办,“铁拳”行动典型案例被多家媒体连续转载。2021年食品案件办结率100%,2022年度查办食品一般程序案件2799件,较上年增长13.32%;均按照程序加快办理。规范行政执法程序,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加强案卷评查,2021-2022年度全市共收到29个行政复议、5件行政诉讼,无程序违法等严重问题导致行政复议、行政诉讼败诉的食品安全违法案件。

加强行刑衔接。成立市公安局驻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警务联合办案工作室,印发《蚌埠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蚌埠市公安局关于加强涉刑案件检验检测绿色通道建设的通知》。制定《关于印发蚌埠市市场监督管理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办法的通知》,连续三年组织双打领导小组成员对各县区、各相关成员单位开展年度“两法衔接”专项监督检查、杜绝有案不移、有案难移、降格处理情况。2022年11月邀请市人大、政协、市委督查考核办共同对县区双打办开展两法衔接督查。2020年食品类移送公安案件共计39件、2021年37件、2022年34件。2022年9月17日、18日和公安部门开展了联合专项行动,排查100余家,其中有问题的14家,共查获假药及有毒有害食品品种90多种。

严打食品走私。制定《蚌埠海关打击走私“国门利剑”联合行动方案》,严厉打击食品走私等违法行为,严控走私冻品、活体动物等流入国内市场。开展清风行动,严厉打击走私野生动物、犯罪。2020、2021对涉疫冷冻肉制品开展专项检查,2022年开展我市冷冻肉制品市场专项整治,2021年度查处1件经营未经检疫肉类案件。近三年未发生食品走私案件。

强化食品安全问题整治。常态化开展重点区域和重点产品专项整治。2022年已经对桶装饮用水、糕点、食用植物油、炒货及坚果制品、淀粉制品、卤味熟食制品、粮食加工品、乳制品和肉制品等重点产品组织了专项治理。开展农村食品安全综合治理,查处农村假冒伪劣食品案件554件,移送公安机关案件13件,创建农村食品经营示范店54家。开展校园周边食品安全整治,结合学生寒暑前后、中高考期间等重点时段,全面排查校园周边食品安全风险,整改风险隐患58处,取缔无证无照经营2户。打造9条特殊食品专区专柜经营示范街区。开展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责令改正26家,下线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19家,立案5件。召开全市网络餐饮食品安全整治及食安封签推广工作现场会,交流经验,推进工作。

五、强化能力建设,提升食品监管效能

强化投入保障。2021-2022年食品安全工作经费已列入市本级预算,并已批复下达部门。投入4860万元,支持执法监管、食品安全信息平台、食品抽检监测、食品安全违法举报奖励、应急处置、12315投诉举报平台建设等工作。

加强基层建设。开展基层市场监管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明确配备标准,确保基层监管机构装备配备、检验检测设备齐全,办公业务用房、执法车辆等满足监管工作需要,全市58个监管所达到标准化规范化要求,力争2023年全面达标。采取举办食品安全监管培训班、市场监管大讲堂,组织参加国家总局网络学院等多种培训形式,持续强化食品安全监管人员业务知识,2020年人均培训45.5学时,2021年人均培训51.2学时,2022年人均培训目前已达50学时。加强食品检查队伍专业化职业化建设,分级建立专业化职业化食品检查队伍,其中市级食品检查队伍60人。

加强刑事打击能力建设。2022年9月份经市编制委员会批复原蚌埠市公安局森林分局更名为食药环知支队,从各支队、分局警种调配精兵强将,调配、交流8名同志至食药环知支队任职、履职,目前内设一、二、三、综合保障大队共四个科室,现有17名民警,招聘5名辅警充实到食药环知支队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已经形成网安、技侦、合成等多警种协作机制,充分利用公安机关的大数据优势服务食药环领域犯罪侦查工作,先后和阿里、淘宝等平台建立战略合作关系,斥资100余万元购买云觅、云搜、云捕等情报研判系统,并已经形成战果。

加强检验能力建设。蚌埠市食品药品检验中心获得实验室资质认定的食品检验参数共1198个,包含食品1056个,食品添加剂137个,餐饮具5个,类别和数量位居全省地市级食药检验中心之首。蚌埠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获得实验室资质认定的食品检验2大类,6个项目,1546个参数。安徽省小麦食品检验检测中心检验能力覆盖1个项目72个参数,年均检验检测收入100万元,为全省及周边地区小麦产品的质量检验提供了技术支撑。2021年11月,蚌埠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中心顺利通过CMA考核、CATL考核“双认证”。2022年五河县、怀远县农产品质检机构将通过CMA。支持三县市场监督检验所进一步扩项,监督指导本市皖测、亿柯乐等第三方食品检验机构规范开展业务,初步形成了以市、县检验机构为主体、第三方检验机构为补充的全市食品和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体系。

强化风险交流和应急处置。落实《蚌埠市食品安全信息通报和风险会商交流制度》,加强对食品检查、执法、抽检、投诉举报数据分析和风险会商,针对性开展餐饮具清洗消毒、大桶水、核查处置“回头看”等一系列专项整治活动。通过食品安全科普宣教、重大决策公众参与、政策解读、标准宣贯、舆情回应、预警提示、信息发布、风险会商、互动交流等多种形式,与社会各界开展食品安全风险交流。强化应急准备,2017年市政府印发《蚌埠市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近期正在组织修订。2021年,市市场监管局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市场监管领域突发事件应对处置工作的通知》,明确食品安全事故报送时限、要求、程序。2020年11月,圆满承办安徽省暨蚌埠市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实战应急演练。2022年12月,举办蚌埠市暨怀远县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实战应急演练。

强化食品安全科技支撑。依托安徽莱姆佳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建设农业农村部有机肥重点实验室。安徽省小麦制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为全省小麦制品的检验检测提供了重要的技术支撑。丰原集团牵头组建了生物基安徽省技术创新中心。食品安全相关研究内容纳入《蚌埠市“十四五”科技创新发展规划》。设立了市级科技专项,对绿色食品等食品安全领域项目给予支持,“小麦胚芽绿色加工关键技术及产业化示范”等4个项目获批立项。推动科技成果的转移转化,登记食品领域省级科技成果30项。有效应用安徽冷链食品追溯平台,开展线上线下追溯演练11次,通报、整改问题70余个,落实了冷链食品全程闭环追溯。

六、推动社会共治,促进食品安全共治共享

引导社会力量参与食品安全治理。蚌埠市食品协会成功换届,选举出新一届领导班子。支持新建立蚌埠市烧饼夹里脊行业协会和蚌埠市饮用水行业协会,督促建立行规行约。烧饼夹里脊行业协会组织开展了行业自律活动、蚌埠市饮用水行业协会开展成员单位走访活动。指导蚌埠市烹饪协会(蚌埠餐饮行业协会)向全市餐饮单位、广大消费者发出制止餐饮浪费的倡议。市食安办会同市文明办、市民政局出台《蚌埠市食品安全志愿服务管理办法》,引导各方社会力量参与食品安全工作,开展社会监督、科普宣传、志愿服务等。推进食品安全责任保险,五部门联合制定《蚌埠市食品安全责任保险推广工作方案》,肉蛋奶酒食品生产企业、集体用餐配送等单位广泛覆盖,怀远县创新在7个乡镇整体投保了农村集体聚餐食责险,教育部门推动340家学校食堂购买食品安全责任保险,累计提供风险保障6.9亿元。

加强食品安全“四员”队伍建设。市政府办公室印发《进一步完善基层食品安全监管“四员”制度实施意见》,建立专兼职食品安全信息员(协管员)队伍,明确“四员”职责和保障措施。市食药安委审议通过《关于蚌埠市乡镇(街道)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标准化规范化建设的指导意见》,提出“八有八强化”建设标准,推进乡镇食安办标准化、规范化建设。目前全市共配备食品安全“四员”2413名,60%的乡镇食安办达到标准化规范化条件。

强化食品安全普法教育和科普宣传。按照“谁执法、谁普法”工作原则,明确普法责任分工,加强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国家标准、科学知识的宣传教育。市食安办会同市委宣传部印发《蚌埠市加强食品安全宣传工作实施方案》,市创食办印发《蚌埠市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宣传工作方案》。每年组织开展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扩大食品安全宣传覆盖面。在《安徽日报》、《蚌埠日报》和《淮河晨刊》发表各类信息稿件110余篇,蚌埠电视台播报食品安全信息370余条。建立“食安蚌埠”抖音视频号,建设禾泉农庄等4家市级食品安全研学基地,台畜大成申报省级研学基地并接受省食安办专家组验收,建成食品安全主题小公园3处,指导各类沿街经营单位开展食品安全宣传,开展“小手拉大手”“社区心连心”等系列宣传活动。

畅通食品安全投诉举报渠道。完成市场监管投诉举报线上线下一体化,保持12315热线和市长热线(12345)双号并行,实现数据共享和业务协同,24小时人工接听,接听率98.26%。统一应用全国12315平台处理食品类投诉举报业务,实现线上线下食品类业务规范处置和整体分析,投诉按时办结率99.593%。每月、每季度、半年编制食品投诉举报数字分析报告,通过分析各项投诉举报数据,梳理执法办案线索、动态检测食品、餐饮市场秩序环境。

七、积极先行先试,推动示范引领项目

迅速落实“两个责任”。市委书记黄晓武对落实食品安全“两个责任”作出专门部署,市食药安委迅速制定市级工作方案,抽调专班集中办公,将“两个责任”工作纳入年度评议考核。市食安办强化调度,先后完成全市食品生产经营主体摸排、包保干部摸排、包保责任建立、上报数据归集、市县乡村四级承诺书签订等工作,市委书记、市长带头参加包保,提级安排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市政协主席参加包保。

加快实现智慧监管。食品生产经营许可备案、监督检查、抽检监测、稽查执法、投诉举报等实现统一业务门户、全过程信息化管理。加快建设食品安全数据库,将从省数据资源局和省市场局数据共享平台申请调用基础数据,实现本级政府食品安全监管部门与上下级部门数据共享,实现及时归集、精细管理、精准应用,有效发挥大数据支撑作用。建成并推广应用“阳光餐饮”、学校食堂“互联网+明厨亮灶”系统、“食安蚌埠”信息化追溯系统,智慧监管效能大幅提升,食品安全信息化全程追溯体系初步建立。

全面实施信用监管。起草《蚌埠市食品安全信用监管制度(试行)》。全市食品生产企业食品安全信用档案建立率和信用信息公示率达到100%。将食品生产企业信用分类监管与食品生产风险分级监管融合,依托安徽省食品综合监管平台、省市场监管大数据中心,直接运用通用型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结果,换算成相应分值,结合食品类别、规模大小、管控水平等因素,自动进行食品生产企业风险分级并动态调整,根据食品生产企业风险等级确定监督检查频次,实施差异化、精准化监督管理,提升食品安全监管效能。

创新食品监管机制。加强行刑衔接。建立公安机关常驻市场监管办公机制并运行良好,警务联合办案工作室已挂牌成立,并确定联合办案工作室人员。2022年9月17日、18日和公安部门开展了联合专项行动,排查100余家,其中有问题的14家,共查获假药及有毒有害食品品种90多种。建立公安机关常驻市场监管办公机制并运行良好。建立涉刑案件涉案产品认定程序、机制和案件移送证据标准、程序并有效实施,先后制定《蚌埠市市场监督管理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办法》《蚌埠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蚌埠市公安局关于加强涉刑案件检验检测绿色通道建设的通知》。建立“抽检分离”工作机制,在校园食品专项抽检工作中,采取第三方机构和市质检院分别抽样、交叉检验的方式,探索建立“抽检分离”工作机制,共完成专项抽检925批次,检出不合格8批次,专项抽检学校覆盖率达64.14%、校外供餐配送单位覆盖率达100%。

落实学校食堂和校外供餐单位“互联网+明厨亮灶”。在前期中小学校幼儿园“互联网+明厨亮灶”覆盖率100%的基础上,完成新版系统招标、建设,正在将原系统视频信号接入新平台,实现系统切换升级,年底前实现100%切换。各级管理人员及家委会成员经授权后可通过手机移动终端App,实时观看加工全程,让广大师生真正能够实现“随时监管、看得明白、吃得放心”。

加强“三小”日常监管。提出食品小作坊“五百七有六统一”整治提升新目标,把硬件改造提升作为小作坊整治提升行动的重要内容,组织环境卫生集中整治周活动,培育示范食品小作坊63家,小作坊生产经营环境明显改善。怀远县和固镇县完成糕点和豆制品两个小作坊园区建设,各级财政累计投入小作坊整治提升奖补资金26.61万元,示范小作坊集中区(园区)建设资金180万元。每半月召开一次餐饮(摊贩)集中区域整治工作现场会,切实提升我市餐饮(摊贩)集中区域食品安全管理水平。

推动食品产业高质量发展。出台产业扶持政策,对获得“食安安徽”品牌的企业根据认证类别给予5-20万元不等的奖补,引导食品产业规模化、品牌化发展。积极培育“食安安徽”蚌埠品牌,2022年已推荐27家申报认证。加强地理标志证明商标等培育,2022年新帮扶注册了“石湖西瓜”,我市国家地理标志证明总量达到11个。推动产业升级,印发《蚌埠市“十四五”绿色食品产业发展规划和“双招双引”实施方案》《绿色食品产业高质量发展行动计划》,2022年市委、市政府主要或分管负责同志9次召开“两强一增”行动和绿色食品产业发展调度推进会。在大成食品、现代牧业、桂柳食品等一批招商龙头和江淮粮油、兄弟食品等一批本地龙头带动下,努力克服疫情、市场等不利因素影响,加工能力快速提升。高新区以伟宏食品为核心生产基地的“甜啦啦”奶茶品牌,近两年全国加盟商增长超过6000个,品牌总营业额接近60亿元,迸发式发展态势带动了市内外13家食品生产企业。

推动农贸市场升级改造。按照达标、提质、创优全面推进我市农贸市场升级改造,对基础较差的按照达标进行推动,基础一般的按高于达标进行改造,鼓励基础较好的按智慧化标准进行建设,提升服务品质,强化数字化管理。2022年我市整治和改造提升菜市48个,其中城区菜市14个,乡镇菜市34个。

加强冷链物流体系建设。推进合一冷链三期、安徽馋神禽肉制品冷链物流设施项目(二期)、固镇县农粮驿站冷库加快建设,支持冷链物流项目申报省级服务业引导资金。申报国家骨干冷链物流基地获国家批准。制定并印发《蚌埠市物流业发展规划(2022-2030年)》,鼓励商超、生鲜连锁店加大零售端冷链设施改造升级力度,提高冷链物流服务能力。蚌山区华运智慧物流加工中心冷链仓储项目进展顺利。加快发展智慧物流,全市注册网络货运企业26家,投放智能快件箱1000余组,上线2套自动化分拣设备,加快建设禹会区宇萱食品产业园智能冷链物流仓储项目。2021年完成36个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项目建设,新增库容4.05万立方米。2022年立项32个,预计新增库容4.5万立方米。

探索重大活动保障新举措。2021年承担太湖世界文化论坛食品安全保障,2021、2022年连续完成两届国际新材料大会食品安全保障,2022年市级牵头开展17个重大活动项目保障工作,并指导县区开展食品安全保障工作开展,全部做到食品安全“零”事故。定期组织重大活动的保障执法人员、接待单位负责人、食品安全管理员培训。市市场局与蚌埠市机关事务管理中心会商研究制定《蚌埠市重大活动餐饮服务接待单位联合验收方案》,开展联合验收。

八、存在的问题

一是监管基础方面,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仍未完全落到实处,部分小微食品企业管理制度与实际落实存在偏差,食品“三小”(小作坊、小餐饮、小摊贩)食品安全管理不规范的问题客观存在。二是能力建设方面,基层监管机构建设进展存在不平衡的现象,对新业态的缺乏更高效的监管手段。三是监管成效方面,部分多次专项整治的问题仍有反弹,长效监管机制仍需要进一步健全。

九、自查结论

经自查,蚌埠市能够达到食品安全状况良好、党政同责全面落实、食品安全放心工程成效显着、食品产业高质量发展等标准,并有效推动了信用监管、智慧监管等工作机制创新,切实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创建成效能够满足《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评价细则(2021版)》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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