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防办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1-01-30 08:34来源: 市人民防空办公室(蚌埠市地震局、蚌埠市民防局)浏览量: 【字体:   打印

本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结合我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关统计数据撰写。报告内容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被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事项。本报告中使用数据统计期限为202011日至1231日。报告的电子版可在“蚌埠市政务公开网”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蚌埠市人防办综合科室联系(地址:蚌埠市龙子湖区环湖东路38,电话:0552-3015376,邮编:233030)。

一、总体情况

2020年,蚌埠市人民防空办公室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安徽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和市政府信息公开办的工作部署,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及时向社会公开相关信息。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切实加强政策解读,不断提升我局政府信息公开质量和工作水平。2020年度,我局发布规范性文件2个。在门户网站公布行政许可信息12条,行政处罚信息4条,管理服务信息119条。全年行政事业型收费1项。全年无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一)主动公开情况

我局依托网站、政务微博微信等媒体平台,全年主动公开了政务信息主动公开信息563条。包括政策法规、规划计划、决策部署落实、组织机构、财政资金、应急管理、精准扶贫、行政权力、公共服务、重点领域、人事人才、就业创业、新闻发布政策解读等栏目内容。按要求做好政府网站、门户网站及政务新媒体日常监管工作,及时关停不更新栏目、做好动态类栏目信息的更新工作,有关网站及新媒体抽查情况及年度统计报表等均按时向社会公开。明确了政府信息公开程序,制定并完善了政府信息公开发布审核制度、考核评议制度、社会评议制度、责任追究制度以及保密审查办法等相关制度,按规定做好信息发布审核、保密审查、监督评议等各项工作。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0年,我办未收到依申请公开办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

建立健全政府信息管理动态调整机制,加强监督保障。进一步明确了办机关科室信息公开工作职责,建立健全信息公开采编、审核、发布等工作制度,按照“谁发布、谁审核、谁负责”的原则,严格审核把关,促进了信息公开工作规范运行。不得公开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政府信息,定期进行排查,一旦发现立即反馈并整改。

(四)平台建设

进一步优化网站栏目设置,做好各栏目更新、维护和安全防护工作.努力做到让公众一目了然,查看信息方便、快捷。同时,拓宽政府信息公开渠道,将政府有关信息同步公开在“蚌埠防空防震减灾”微信公众号上。

(五)监督保障

 1.严格执行市人防办信息发布审核工作制度,规范公开信息的发布程序,制定“三审”机制,从源头上杜绝差错情况的发生。

 2.建立问题台账,对照问题逐一整改,逐一销账,确保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到位,防范信息公开风险的发生。

 3.组织单位相关人员学习《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并对照新《条例》要求,认真梳理各科室工作职责,明确责任分工。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2

2

3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4

+4

168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8

+1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行政事业性收费

1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不予公开

不予公开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市人防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不足:一是由于单位的性质导致可公开的内容不多,公开的政府信息数量有待增加;二是政务公开信息公开存在一定滞后,不能及时的对信息进行公开。

我办将加大监管力度,进一步完善落实各项配套制度和措施,确保政务信息公开及时到位。加强日常工作指导,强化政务公开队伍培训,提高各科室政务公开工作能力和自觉性。通过培训会、研讨会等形式,提高信息公开工作队伍的业务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其他需要报告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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