蚌埠市出台审计整改约谈办法
为推动建立健全审计查出问题整改长效机制,维护审计监督的严肃性和权威性,进一步压实审计整改责任,增强整改刚性约束,近日,蚌埠市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市审计局制定出台《蚌埠市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 市审计局审计整改约谈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填补了蚌埠市审计整改问责机制的空白,为进一步发挥审计监督职能作用提供了全新的、更有力的抓手。
《办法》规定,有关整改责任单位存在以下六种情形之一的,将进行约谈:未在规定时限内整改且未说明原因或原因不充分、未及时报告审计整改结果并造成不良后果、整改工作满意度测评结果较差、无正当理由不按要求公告审计整改结果、未及时按整改要求推动主管领域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并造成不良后果以及其他需要约谈的情形等。
《办法》明确,对约谈对象无故不参加约谈,或约谈后仍拒不整改、推诿、敷衍、虚假整改等行为,市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市审计局按照干部管理权限提请纪检监察机关、组织人事部门和有关部门依规依纪依法追责问责;约谈情况及约谈后整改情况将作为年度审计工作目标绩效管理考核重要内容。
《办法》的出台和实施,进一步健全完善了我市审计整改机制链条,夯实了审计整改责任,推动形成审计监督全过程“闭环”管理工作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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