蚌埠市2019年至2021年植树造林资金专项审计调查结果公告(2023年第2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九条的规定和2022年度审计工作计划安排,蚌埠市审计局对全市2019年至2021年植树造林资金进行了专项审计调查,重点关注了植树造林相关政策落实、项目实施效果、资金使用绩效情况。审计结果表明,2019年至2021年,我市新增造林面积逐年增加,成功创建省级森林城市、省级森林城镇和省级森林村庄90个,取得了一定的生态效益。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1.部分植树造林项目树木未存活。2019年至2021年全市新增植树造林项目中88个造林地块现存树木面积小于上报完成面积,无树面积合计2,773.15亩,已发放的175.83万元造林补贴资金未发挥应有效益。
2.重复申报造林项目。5个县区存在同一地块在不同年度重复申报造林面积情况,共计40个地块、361.62亩,涉及造林补贴资金36.15万元。
3.未规范签订植树造林合同。4个县区的40个造林项目未规范签订植树造林合同,未对造林质量和林木保存期限等进行规范约定。
4.部分植树造林资金使用不及时、效益未发挥。截至2021年底,全市共有2,838.03万元植树造林资金未及时使用,导致该专项资金未发挥“增绿增效”作用。
5.未按规定流程发放造林补贴资金。怀远县财政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将应直接发放给个人的造林补贴资金509.93万元拨付到镇政府,再由镇政府发放给造林的农民。
6.未按约定支付长寿树示范村项目工程款。固镇县湖沟镇2020年实施的五里村长寿树示范村建设项目未按约定支付该企业工程款6.1万元。
7.森林防火物资储备库管理不规范,部分物资盘亏。审计抽查全市8个森林防火物资储备库,发现存在管理制度不健全,管理不规范情况,均未设置防火物资管理台账、未按规定对防火物资进行定期盘点,个别仓库存在物资盘亏、损毁和安全隐患。
针对上述问题,市审计局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提出了相应的审计处理意见和建议,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要求相关部门单位按期整改。总体来看,相关被审计单位对审计指出的问题高度重视,边审边改。下一步,市审计局将会同有关部门全面督促整改到位,市政府将按期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整改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