蚌埠市水利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1-01-27 09:36来源: 市水利局浏览量: 【字体:   打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五十条之规定,制作本报告。本报告中使用数据统计期限为20201月1日至12月31日。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蚌埠市水利局办公室联系(地址:蚌埠市经开区东海大道23号,电话:0552-3131307,邮编:233040)。

一、总体情况

   2020年以来,市水利局在市政务公开办的指导下,努力克服新肺炎疫情带来的影响,围绕政务公开“六提六促”行动计划安排,聚焦做好水利重大建设项目“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按照《蚌埠市2020年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分工的通知》要求,理清工作思路,对标工作任务,层层分解落实,及时调整政务公开栏目目录,规范发布本部门政务信息,扎实推进政务公开各项工作有序进行,以信息公开促进工作落实,促进发布规范,促进服务型机关建设,政务公开工作质量和效果不断提升。

(1)主动公开情况。一是加强用权管理和政务服务公开。对照市水利局权责清单目录,全面梳理本机关依法行使的权利和依法承担的公共服务职能,在政务公开网分项逐条向社会公开,全面展现权利配置情况和公共服务职责,提高行政权利使用透明度和政务服务便利度。全面优化网上政务服务流程,实现23项服务事项全程网上办理,同时配合加强智慧政务“办好一件事”的综合型办事信息公开,最大限度实现网络化办事。二是助力做好“六稳六保”工作任务落实。开设市水利局“六稳”“六保”专题栏目,围绕市政府《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相关要求,加强舆论引导,及时公开我市重点水利工程建设,召开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信息管理系统培训,对口帮扶实现脱贫攻坚目标等系列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大部署和重点工作,为努力实现今年社会经济发展目标营造良好舆论环境。

   市水利局2020年主动公开信息365条,其中决策公开信息22条,执行和结果公开54条,管理和服务公开205条,新闻发布信息19条,政策解读信息9条,回应关切信息4条,监督保障信息24条,专题专栏信息28条。门户网站发布信息793条,官方政务微信发布信息800条。

2)依申请公开情况。2020年,市水利局未收到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无因依申请公开问题引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案件。

3)信息发布管理情况。1、规范公文类信息发布。公文类信息发布未经批准不得擅自公开发布政策文件、摘要或会议记录。转载其他机关、单位的文件时,应当从该文件制发机关、单位授权的媒体进行转载。转载页面上要清晰地标注转载来源网站、时间及原文链接等。2、高度重视政务舆情信息发布。市长热线,蚌埠论坛,蚌埠发布微信公众号等舆情信息回复需切实做好舆情信息核查工作,对网络舆情要做到第一时间上报、研判、核查、处置,严格执行重大突发事件、重大舆情事件上报制度,局领导会同相关业务科室商定后,由局办公室在官方渠道及时准确发布舆情回复信息。

4)公开平台建设。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及政务新媒体建设管理工作。根据市政府网站集约化试点工作安排,积极配合网站数据库迁移和改版事宜,做好集约化平台建设上线工作。严格信息发布审核流程,加强门户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内容保障,融合各类信息发布渠道,积极上线《政风行风热线》栏目,主动公开部门年度重点工作安排,回应当前社会热点问题,提高政务新媒体整体发声能力和服务水平。

5)监督保障。市水利局严格落实“谁制作、谁发布、谁负责”的要求,信息发布时需注明撰写人和审核人,实行信息发布“三级审核制度”,结合市级政务新媒体信息发布抽查检查中容易出现的错敏词问题,不定期组织网站信息发布工作人员和微信公众号运维人员进行培训,通过学习《网络安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对信息发布工作人员及外包运维服务人员进行政治审查,与外包运维单位签订《微信公众号运维管理协议》,明确专人负责信息发布,牢固树立信息发布责任意识,不断改进工作机制,对因内容审核把关不严引发负面舆情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个人和单位,依纪严肃追究责任,坚决杜绝不规范信息上网,促进信息发布工作提质增效。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7

0

4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13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57

-3

2

行政强制

4

-1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2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57

416966.08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政务公开范围较窄,主动公开力度不够。政务公开工作宣传力度不足,工作人员主动公开意识不强,报送工作信息不准确,不清楚政务信息公开范围,通常被动对照整改清单来查找上传需要公开的信息,采取被动“填鸭式”工作模式,信息公开目标不明确,公开范围和深度不足。二、政策解读数量不足、质量不高、形式单一。市水利局政策解读以文字材料解读为主,动漫、图片等解读形式较为稀少,且文字材料解读具体实施方案较多,政策文件制定背景依据、工作目标、创新举措等解释性文字较少,不利于群众真正理解文件精神,解读质量不高。

    针对存在的问题,市水利局政务公开办制定《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分解及分工表》,明确各科室(单位)公开事项,理解公开栏目开设目的,通过专题培训讲解、学习优秀政策解读材料等形式对政务公开工作人员进行讲解分析,明确政策解读要素,开拓创新性解读思维,提高政策解读质量,同时使政务公开工作由被动查找转为主动公开,主动展示各科室日常工作和成绩,逐步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再上新台阶。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蚌埠市水利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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