蚌埠市农业农村局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1-01-26 15:24来源: 市农业农村局浏览量: 【字体:   打印

本年度报告根据《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 号)编制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01月1日起至202012月31日止对报告有任何疑问,均可与蚌埠市农业农村局办公室联系(地址:安徽省蚌埠市东海大道市行政综合大楼5919室;邮编:233000;电话:0552-3115969;传真:0552-3119765;电子邮箱:bbnwbgs@163.com)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0年,我局共发布信息1004条。其中,政策法规33条,重大决策预公开17条,规划计划4条,决策部署落实情况14条,建议提案办理45条,机构领导45条,机构设置3条,人事信息21条,财政资金32条,应急管理76条,精准脱贫25条,权责清单和动态调整情况17条,公共服务清单和中介服务清单5条,行政权力运行104条,“双随机”一公开40条,招标采购29条,重点领域信息公开290条,新闻发布14条,政策解读21条,回应关切83条,监督保障69条,依申请公开17条。

2020年我局结合安徽省以及蚌埠市部署的规范性文件清理要求,精心安排部署,采取有效措施,认真对照清理标准,对现行有效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并对外公开现行有效的规范性文件。经梳理,农业农村局2020年新出台规范性文件2条,新对外公开2条,对外公开的总数量2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我局严格按照依申请公开的流程和答复程序,及时受理,向申请人答复。2020年收到依申请公开1件,已及时进行了回复,未发生答复不满意事项。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结合每一次第三方评估的问题清单,重新梳理和完善了市农业局信息公开目录、公开指南,进一步科学规范政府信息类别紧密结合我局工作实际,不断提高网站建设和政务公开质量,定期发布信息,积极回应关切,实现和维护好人民群众的知情权、表达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四)平台建设情况

    及时更新栏目设置互动类栏目、规范化建设网站、加强网站管理的组织领导重点排查蚌埠市农业农村局政务信息公开专栏,对信息公开指南进行了及时修改对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主动回应和政策解读等栏目及时更新内容、完善要素。

    及时查找短板不足,切实加强问题整改。及时修改失效和错误链接。根据蚌埠市农业农村局网站内容质量检测报告,对我局进行整改自查12次,并撰写政府网站自查整改报告。

(五)监督保障工作情况

严格按照网站管理的相关工作制度和方案,进一步规范市农业农村局网站建设管理工作。落实责任,定期对网站内容、功能进行检查和完善,保证网站各项指标符合要求。

    健全组织领导、专人专管、保密审查、监督考核、责任追究等工作机制,确保政务公开工作依法依规开展,确保不发生重大表述错误、泄露国家秘密、发布或链接反动、暴力、色情内容等重大事故,守好政务公开的底线

(六)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

1.及时修订了并印发《蚌埠市农业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2020版)》并在市农业农村局政府信息公开网上公开发布进一步规范了我市农业行政执法行为,保证公平、公正和合理行使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我局将根据法律法规修订和省农业农村厅文件要求,继续修订完善自由裁量权标准。

2.及时修订《蚌埠市农业农村局权力和责任清单》,并在市农业农村局门户网站上公开。

3.梳理我市农业农村部门行政权力,将3项行政审批权力委托给高新区和经开区管委会。(农药经营许可、动物诊疗许可、畜禽生产经营许可)。

4.减少审核资料。通过网上数据共享,减少群众提供资料数目。我局共有政务服务事项48项,所需申请材料110项。每项事务平均需要申请人提供材料2.3项其中:行政许可37所需申请材料82项;其他权力5项,所需申请材料9项;公共服务6项,所需申请材料19项。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2

2

9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3

0

25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65

+9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3

0

4

行政强制

2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3

80万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

0

0

0

0

0

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

0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主要问题:主要表现在政务信息公开的力度不够,管理机制不完善,便民性不强,对政策解读、新闻发布的工作力度不够。

改进情况:规范公开内容,完善信息公开目录,拓展信息公开的深度和广度。不断提高公众认知度和认可度,引导社会公众通过信息公开渠道与政府之间互动交流,实现和维护好人民群众的知情权、表达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加强政务公开培训。加强政务公开人员政策理论和业务学习培训工作,进一步提升人员素质,加强政务激励工作机制。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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