蚌埠市教育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1-01-18 08:39来源: 市教育局浏览量: 【字体:   打印


本报告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号)要求,我局进行了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的撰写。主要内容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被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事项。本报告中使用数据统计期限为2020年11日至1231日。报告的电子版可在蚌埠市教育局网站下载(网址:http://jyj.ligwcap.com/)。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蚌埠市教育局办公室联系(地址:蚌埠市东海大道3888号,邮编:233000,电话:0552-2041038。)

一、总体情况

2020年,我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紧紧围绕国家、省、市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新理念、新要求、新举措深入扎实开展和进一步规范政务公开工作。积极践行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进一步深化政务公开,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有力提升了蚌埠教育形象。

(一)主动公开情况

积极践行“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做到涉及重大民生议题坚持向社会征求意见,并公布意见采纳情况及相对集中意见未予采纳的原因。作出的决策、出台的政策,第一时间对外发布,以召开新闻发布会等方式进行专门解读,积极释放“正能量”。

2020年共主动公开信息843条,主动公开政策文件41条,发布政策解读19条。重点领域信息中的学前信息16条,普通高中教育13条,特殊教育4条,职业教育6条,民办教育14条,教育信息化11条,学生资助12条。年初公布新闻发布会计划,全年发布新闻发布会9条。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现行有效的规范性文件17个。蚌埠市教育局微信公众号,共发布信息1482条,政府微博10422条。

为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提高行政审批效率、优化营商环境,营造公平、透明、高效、便民的政务服务环境,我局依托互联网+政务服务,推动义务教育招生、中考成绩查询等教育政务服务事项“全网通办、一窗受理”。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按照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要求,建立我局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流程,明确责任岗位和人员,及时按照《信息公开条例》要求,限时受理办结。全年收到依申请公开信件2件,全部办结,历年我局未发生依申请公开投诉和行政诉讼事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坚持政府信息公开源头确认机制,按《条例》和有关规定依法确定政府信息(文件)公开属性(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坚持政策法规全方位公开,全面公开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立改废信息。常态化的查网督促,结合单位工作进展和权力行使推进公开,结合工作开展情况和公开事项要求每月检查信息发布情况,保证信息发布有效性和时效性。

(四)平台建设情况

加强单位网站建设完善部门信箱栏目,畅通社情民意反馈渠道,增进政民交流互动。切实增强政务公开主动性,及时准确发布涉及群众切身利益、需要社会公众广泛知晓或者参与的政府信息完善政府新闻发布体系进一步完善新闻发布会制度,及时发布校园疫情防控、义务教育招生入学等公众关注度高涉及面广的重要政策和重大事项等相关信息。

(五)监督保障工作情况

一是建立有效的舆情收集和反馈制度,妥善处理多种途径反馈的意见建议;有效解答群众针对政策和具体业务的咨询,做到在法定范围内公开政府信息、在政府信息形成或更新时间按要求发布或更新信息。

二是加强问题整改力度。把抓好政务公开存在问题整改工作作为一项重要任务抓紧抓实,认真制定问题整改清单和责任清单,及时补差补缺,限时完成整改任务,不断提升全市教育系统政务公开工作能力和水平。今年以来共完成5次政务公开问题整改,按照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内容基本规范,加强网页公开目录建设。

2020年,各科室上下齐心协力,未发生因不履行政务公开义务而发生的责任追究情况。

 

(六)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

认真落实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大力推行 “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建立健全“一单、两库、一细则”。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5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14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7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2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1

191.8224万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

 0

2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1

 0

 0

 0

 0

1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七)总计

 2

 0

 0

2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我局严格按照市公开办和省教育厅相关工作部署,完善政务公开信息栏目,及时整改相关问题,在依申请公开方面做到及时联系,提前反馈。但是仍旧存在在义务教育公开领域部门信息公开不及时、政策发布解读数量少、现有意见征集形式不丰富等问题。

下一步我局将继续做好如下工作:是全面加强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及时更新各栏目内容,确保信息内容的全面性、准确性和权威性,做好招生考试、事招聘等公众关注及重大项目建设的政府信息,切实提高政府工作透明度。二是提高政策解读质量。落实“谁起草,谁解读”的解读原则,加强各科室政策解读的数量和质量。按照政策解读各要素要求不断完善,并制作图片解读,丰富解读形式。三是丰富意见征集形式。规范部门现有的意见征集形式,丰富其反馈渠道及方式。对涉及公共利益和公众权益的重大事项,除依法应当保密的外,后期在有重大决策、重要政策公布前,及时通过官网、政务“两微一端”等途径,向社会公布决策草案、决策依据,听取公众意见。公众意见征集时间不少于30天,意见反馈和采纳情况要记录详实,并与意见征集相互关联发布。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蚌埠市教育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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