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贝迪斯电子有限公司RMK型片式膜电阻器生产线扩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批复的函

发布时间:2023-03-06 18:29 来源: 高新区生态环境分局 浏览量: 【字体:   打印

贝迪斯电子有限公司:

你单位报批的《贝迪斯电子有限公司RMK型片式膜电阻器生产线扩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收悉。经审查,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报告表》结论。项目用地面积约1600平方米,建设内容主要包括新建厂房7500平方米,购置TEE溅射机、烧结炉、双头印刷机、激光划线机等自动化生产设备40台套,扩建1条年产178亿只RMK型系列片式厚膜电阻器的生产线和1条年产2亿只RMK型系列片式薄膜电阻器的生产线,同时新增一条配套180亿只RMK型系列片式膜电阻器生产电镀生产线。在严格采取《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的前提下、各类污染物可实现达标排放,建成后不降低项目区域环境功能,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具有可行性。我局原则同意《报告表》中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工艺、地点和拟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

二、项目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严格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废气污染防治措施。4#车间2楼、3楼片式薄膜生产线和4楼、5楼片式厚膜生产线均配套建设废气收集管道,颗粒物经脉冲除尘器处理后由130m高排气筒排放;有机废气经UV光解+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由130m高排气筒排放;3#车间1楼电镀生产线酸性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采用一级碱喷淋装置处理后处理后由130m高排气筒排放。颗粒物、有机废气排放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酸性废气排放须满足《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1900-2008)中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厂区内非甲烷总烃须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 37822-2019)中相关限值。

2严格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废水污染防治措施。厂区内的废水主要为扩建电镀生产线废水、纯水制备装置产生的浓水、保洁废水、喷淋塔废水、冷水机组排水和职工生活废水,其中电镀含镍废水单独收集后,经厂区含镍废水预处理装置处理达标后,排入含镍废水排放池,酸洗废水单独收集、单独预处理,预处理后含镍废水、酸洗废水再与厂区其他厂区污水处理站处理,处理达标后经园区污水管网,排入蚌埠市第一污水处理厂。外排废水应满足蚌埠市第一污水处理厂接管要求、《电子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31-2020)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相关标准

3、做好项目运营期的环境噪声污染防治工作。项目应减少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选用低噪声设备,厂房隔声等方式来减少噪声的影响,确保场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要求。

4、按照《报告表》要求,强化固体废物产生、收集、贮运等环节的管理,规范设置固废暂存场所,分类存放,确保做到固体废弃物去向明确,均能得到妥善处置或资源化利用。生活垃圾在厂内设置生活垃圾暂存点,由保洁人员集中收集,环卫部门统一清运。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电镀工序废滤芯、废槽渣、含镍污泥、废活性炭等危险废物,厂内集中收集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内,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产生的陪镀钢球、废靶材、废基片等一般固体废物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间内。

5按照《报告表》要求,做好地下水、土壤管控。地下水采取分区防渗措施,电镀线生产车间、电阻器生产车间内化学品库、污水处理站、危废暂存间重点做好防渗工作。

6、严格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环境风险防范、应急措施。加强火灾风险的预防管理,加强危险源的设备检修、维护以及环境风险隐患排查,制定环境风险事故应急预案,定期组织应急演练,杜绝和防范环境风险和事故排放。

7加强环境管理及监测。建立健全企业内部环境管理机制,制定完善的环保规章制度,建立完整的企业环境管理体系。强化污染源管理,制定自行监测方案,落实环境管理与监测计划,按规定开展自行监测和信息公开。项目实施后最终排入外环境的污染物总量不得超过核定的总量控制指标。建立畅通的公众参与平台,加强宣传与沟通工作,及时解决公众担忧的环境问题,满足公众合理的环境诉求,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三、做好环境影响评价制度与排污许可制衔接相关工作。项目发生实际排污行为之前,应当按照国家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排污许可管理条例》的有关要求,应在全国排污许可信息管理平台做好排污登记工作。

四、《报告表》批准后,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你单位应当重新报批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五、项目实施中应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规范设置排污口。项目竣工后,你公司应按照国务院生态环境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标准和程序,及时开展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工作,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生产。

六、此审批意见仅说明该项目应符合的环境保护相关要求,项目单位在开工建设前还应依法取得其他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

七、请高新区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负责该项目的日常环境监管工作,确保项目按《报告表》及批复要求设计、施工和投入使用。

 

 

202336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