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体解读】推动乡镇(街道)合法性审查全覆盖——蚌埠市审议通过《关于开展乡镇(街道)决策事项合法性审查工作的意见》

发布时间:2023-02-03 14:28 来源:蚌埠市人民政府 浏览量: 【字体:   打印

为落实中央、省关于进一步加强市县法治建设的决策部署,有效提升乡镇(街道)依法治理水平、推动乡镇(街道)合法性审查全覆盖,11月22日,蚌埠市第13次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 《关于开展乡镇(街道)决策事项合法性审查工作的意见》。

会议强调要将乡镇(街道)合法性审查工作全覆盖作为纵深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力抓手,以点带面有力有序推动。一是确保审查有专人,由试点乡镇(街道)司法所作为合法性审查具体实施机构,用足用好法律顾问、政府购买法律服务力量;二是明确审查全覆盖,乡镇(街道)重大行政决策、行政规范性文件、政府性合同以及其他涉法事项均纳入审查范围;三是保证审查提质效,对审查流程、送审材料、审查要求和方式进行标准化管理,乡镇(街道)班子集体讨论涉及审查事项议题的,应当安排合法性审查机构负责人列席会议并发表意见。

乡镇(街道)合法性审查工作是推进依法行政、深化基层法治建设的重要一环。目前,各县政府已选择3个乡镇(街道)作为试点、各区政府已选择2个乡镇(街道)作为试点、高新区及经开区管委会已选择1个乡镇(街道)作为试点。

蚌埠市将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引领,立足实际、找准定位,逐步构建乡镇(街道)、司法所、法律顾问同向发力、同频共振的基层合法性审查格局。以合法性审查市、县、乡全覆盖为抓手,高效服务法治蚌埠、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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