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市政协十五届一次会议006号、135号、145号、294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2-10-11 09:09 来源: 市生态环境局 浏览量: 【字体:   打印

市农业农村局:
王婉如委员提出的“关于深入推进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的提案、”、李志委员提出的“关于加强我市农村环境卫生综合
治理”、张守云“关于加强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的提案”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农村生活污水和黑臭水体治理是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重点任务,是补齐影响群众生活品质短板的重要抓手,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一项重要内容。
一、加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
印发《关于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的实施意见》,指导各县区因地制宜采用污染治理与资源利用相结合、工程措施与生态措施相结合、集中与分散相结合的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模式和处理工艺。统筹考虑改厕和污水治理设施建设,分类谋划厕所类污分散处理、集中处理和纳入污水管网统一处理模式。在项目实施村,做到统一规划、统一设计、统一施工、统一运维,实行整体推进、一体化实施,确保工程质量和衔接效果。目前已完成50个乡镇政府驻地和115个行政村生活污水治理任务,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进一步提高。2022年度46个行政村污水处理设施正在施工。
二、加快农村黑臭水体治理
联合市水利局、市农业农村局印发《关于开展农村黑臭水体治理工作的通知》,组织各县区统筹推进农村黑臭水体治理和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组织各县区开展排查,纳入国家和省监管清单29条农村黑臭水体。指导各县区采用控源截污、清淤疏浚、生态修复等措施进行治理,2021年完成3条农村黑臭水体治理,2022年4条农村黑臭水体治理正在施工中,目前已完成1条。根据5月16日《安徽省生态环境厅办公室关于开展农村黑臭水体补充调查等有关工作的紧急通知》要求,我局组织各县区正在开展排查,排查结束后,将按照要求开展治理工作。
下一步,我局将积极开展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优先治理水源保护区、黑臭水体集中区域、乡镇政府所在地、中心村、城乡结合部等村庄,因地制宜开展污水处理和资源化利用。统筹污水治理与改厕工作,在规划布局、治理模式、核查评估等方面做好衔接,因地制宜建设污水处理设施,提高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水平。
办复类别:A
联系人:鹿光玉
联系电话:3125843
蚌埠市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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