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市政协十五届一次会议第135号提案的答复
尊敬的杨杞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解决农村污染治理难题的提案”收悉,经过我局认真研究,形成办理意见,现答复如下:
农村污染治理是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重要任务,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举措,对推动农业农村绿色低碳发展,加强农村生态文明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您提出的“关于解决农村污染治理难题的提案”收悉,经过我局认真研究,形成办理意见,现答复如下:
农村污染治理是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重要任务,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举措,对推动农业农村绿色低碳发展,加强农村生态文明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一、主要做法
(一)扎实开展农村生活污水治理
一是编制总体规划。按照经济、适用的原则,以县域为单位,科学编制污水处理的总体规划,印发《关于加快编制县域农村生活污水处理专项规划或方案的通知》,要求各县区按照生态环境部《县域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专项规划编制指南(试行)》的要求,对现有规划进行修订。统筹考虑改厕和污水治理设施建设,一并研究治理粪污和生活污水排放标准,分类谋划厕所类污分散处理、集中处理和纳入污水管网统一处理模式。在项目实施村,做到统一规划、统一设计、统一施工、统一运维,实行整体推进、一体化实施,确保工程质量和衔接效果。
二是合理建设污水处理设施。由我局牵头起草,9部门联合印发《蚌埠市关于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的实施意见》,指导各县区因地制宜开展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建设,对靠近城镇周边的村庄,将污水纳入城镇污水处理集中处理;离城镇生活污水管网较远、人口密集的村庄,可建设集中处理设施;对位置偏远、人口较小的村庄,建设分散式污水处理设施。截至目前,我市已完成50个乡镇政府驻地和115个行政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建设,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进一步提高。2022年46个行政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正在建设中,目前已完成20个。
三是建立管护制度。与市委农办联合印发《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长效管护指导意见》,督促指导各县区进一步完善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长效管护工作机制,建立县区有关部门各负其责,乡镇政府、村(居)委会落实属地责任,第三方专业公司运维管理的长效机制。将农村环境保护纳入村规民约,提升村民环保意识,自觉保护环境,将12369和市生态环境局科室电话设立为我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问题举报电话,对群众反映的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问题,进行逐一核实和整改。截至目前,我市已基本实现所有乡镇政府驻地和省级美丽乡村集中式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第三方运维全覆盖。
(二)认真做好规模以下畜禽养殖厂(场、户)监管针对规模以下畜禽养殖场(户)污染治理问题,我市按照治理与发展相结合的原则,一方面督促其加强粪污收集处理,一方面引导其朝规模化方向发展,在发展中解决问题。2018年以来,我市先后在怀远县、固镇县、五河县和淮上区等主要养殖区域实施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整县推进项目,中央、省级共投入资金1.12亿元,县区配套资金2000万元,针对不同养殖规模因地制宜推广“截污建池、收运还田”、“农牧结合、制肥还田”、“异地集中处理中心”三种模式,新建区域性粪污集中处理中心10个,协助收集处理规模以下畜禽养殖场(户)所产生的粪污。
二、下一步打算
下一步,我局将持续深入开展农村污染防治工作,强化部门工作合力,加强治理力度,确保农村污染防治工作取得良好效果。
(一)认真做好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
认真落实中央、省、市关于完善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建设和管护机制的要求,以问题为导向,推进已建污水处理设施提质增效,加快补齐污水收集处理短板,完善生活污水收集处理设施体系。统筹污水治理与改厕、城镇和乡村工作,在规划布局、建设时序、治理模式、核查评估等方面做好衔接,因地制宜建设污水处理设施,积极开展污水处理和资源化利用,提高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水平。严格落实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规范和管护要求,组织人员每月定期到各县区对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情况进行督导,对建设和管护过程中的不规范之处及时给予纠正。督促第三方运维公司落实操作维护制度,并加强培训,提高运维人员操作水平,保障污水处理站正常运行。
(二)强化规模以下畜禽养殖场(户)污染治理
将规模以下畜禽养殖场(户)污染治理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结合起来,加强日常督导,引导农村散养户实行定点圈养和发展规模养殖,完善畜禽粪污收集处理设施,减少周边污染。认真编制畜禽养殖污染防治规划,指导县区紧密结合当地实际,做好污染防治规划编制工作,怀远县、固镇县、五河县在2022年底前完成规划编制工作。《畜禽养殖污染防治规划》编制完成后,将进一步加快推进规模以下养殖户粪污处理配套设施建设,提升我市畜禽粪污收集、处理、利用效率,对规模以下养殖户污染防治起到良好的指导和监督作用。
(三)加强基层生态环境队伍建设
我局将积极与市编委会等机构沟通,加强乡镇生态环境机构或人员队伍建设。按照“资金跟着项目走”的要求,积极帮助环境整治任务较重的县区申请中央环境整治资金,2022年怀远县7000万元农村环境整治资金正在申请中。定期组织生态环境业务培训,提升干部素质,通过业务培训和职业操守教育,大力提高生态环境队伍思想政治素质、业务工作能力、职业道德水准,打造生态环境保护铁军。
(四)进一步做好农村生态修复工作
积极推进植树造林和退耕还林还草还湿、退田还湖和水源涵养林建设,维持渠道、河道、池塘等农村水体的自然岸线,保留保护乡村自然生态风貌。对农村黑臭水体,在控源截污、清淤疏浚的基础上,采取种植芦苇、蒲草等净水植物来进行修复。督促相关部门做好农村垃圾的清运和处理,为农村居民的生产生活创造一个良好的生态环境。加强农村面源污染治理,化化肥农药科学使用,推动农村生态环境质量改善,农业实现绿色发展。
办复类别:A
联系人:鹿光玉
联系电话:3125843
15212179696
蚌埠市生态环境局
(一)扎实开展农村生活污水治理
一是编制总体规划。按照经济、适用的原则,以县域为单位,科学编制污水处理的总体规划,印发《关于加快编制县域农村生活污水处理专项规划或方案的通知》,要求各县区按照生态环境部《县域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专项规划编制指南(试行)》的要求,对现有规划进行修订。统筹考虑改厕和污水治理设施建设,一并研究治理粪污和生活污水排放标准,分类谋划厕所类污分散处理、集中处理和纳入污水管网统一处理模式。在项目实施村,做到统一规划、统一设计、统一施工、统一运维,实行整体推进、一体化实施,确保工程质量和衔接效果。
二是合理建设污水处理设施。由我局牵头起草,9部门联合印发《蚌埠市关于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的实施意见》,指导各县区因地制宜开展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建设,对靠近城镇周边的村庄,将污水纳入城镇污水处理集中处理;离城镇生活污水管网较远、人口密集的村庄,可建设集中处理设施;对位置偏远、人口较小的村庄,建设分散式污水处理设施。截至目前,我市已完成50个乡镇政府驻地和115个行政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建设,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进一步提高。2022年46个行政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正在建设中,目前已完成20个。
三是建立管护制度。与市委农办联合印发《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长效管护指导意见》,督促指导各县区进一步完善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长效管护工作机制,建立县区有关部门各负其责,乡镇政府、村(居)委会落实属地责任,第三方专业公司运维管理的长效机制。将农村环境保护纳入村规民约,提升村民环保意识,自觉保护环境,将12369和市生态环境局科室电话设立为我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问题举报电话,对群众反映的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问题,进行逐一核实和整改。截至目前,我市已基本实现所有乡镇政府驻地和省级美丽乡村集中式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第三方运维全覆盖。
(二)认真做好规模以下畜禽养殖厂(场、户)监管针对规模以下畜禽养殖场(户)污染治理问题,我市按照治理与发展相结合的原则,一方面督促其加强粪污收集处理,一方面引导其朝规模化方向发展,在发展中解决问题。2018年以来,我市先后在怀远县、固镇县、五河县和淮上区等主要养殖区域实施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整县推进项目,中央、省级共投入资金1.12亿元,县区配套资金2000万元,针对不同养殖规模因地制宜推广“截污建池、收运还田”、“农牧结合、制肥还田”、“异地集中处理中心”三种模式,新建区域性粪污集中处理中心10个,协助收集处理规模以下畜禽养殖场(户)所产生的粪污。
二、下一步打算
下一步,我局将持续深入开展农村污染防治工作,强化部门工作合力,加强治理力度,确保农村污染防治工作取得良好效果。
(一)认真做好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
认真落实中央、省、市关于完善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建设和管护机制的要求,以问题为导向,推进已建污水处理设施提质增效,加快补齐污水收集处理短板,完善生活污水收集处理设施体系。统筹污水治理与改厕、城镇和乡村工作,在规划布局、建设时序、治理模式、核查评估等方面做好衔接,因地制宜建设污水处理设施,积极开展污水处理和资源化利用,提高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水平。严格落实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规范和管护要求,组织人员每月定期到各县区对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情况进行督导,对建设和管护过程中的不规范之处及时给予纠正。督促第三方运维公司落实操作维护制度,并加强培训,提高运维人员操作水平,保障污水处理站正常运行。
(二)强化规模以下畜禽养殖场(户)污染治理
将规模以下畜禽养殖场(户)污染治理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结合起来,加强日常督导,引导农村散养户实行定点圈养和发展规模养殖,完善畜禽粪污收集处理设施,减少周边污染。认真编制畜禽养殖污染防治规划,指导县区紧密结合当地实际,做好污染防治规划编制工作,怀远县、固镇县、五河县在2022年底前完成规划编制工作。《畜禽养殖污染防治规划》编制完成后,将进一步加快推进规模以下养殖户粪污处理配套设施建设,提升我市畜禽粪污收集、处理、利用效率,对规模以下养殖户污染防治起到良好的指导和监督作用。
(三)加强基层生态环境队伍建设
我局将积极与市编委会等机构沟通,加强乡镇生态环境机构或人员队伍建设。按照“资金跟着项目走”的要求,积极帮助环境整治任务较重的县区申请中央环境整治资金,2022年怀远县7000万元农村环境整治资金正在申请中。定期组织生态环境业务培训,提升干部素质,通过业务培训和职业操守教育,大力提高生态环境队伍思想政治素质、业务工作能力、职业道德水准,打造生态环境保护铁军。
(四)进一步做好农村生态修复工作
积极推进植树造林和退耕还林还草还湿、退田还湖和水源涵养林建设,维持渠道、河道、池塘等农村水体的自然岸线,保留保护乡村自然生态风貌。对农村黑臭水体,在控源截污、清淤疏浚的基础上,采取种植芦苇、蒲草等净水植物来进行修复。督促相关部门做好农村垃圾的清运和处理,为农村居民的生产生活创造一个良好的生态环境。加强农村面源污染治理,化化肥农药科学使用,推动农村生态环境质量改善,农业实现绿色发展。
办复类别:A
联系人:鹿光玉
联系电话:3125843
15212179696
蚌埠市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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