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解读】公益性岗位社会保险补贴和岗位补贴
【公益性岗位社会保险补贴和岗位补贴】
1、政策内容
用人单位开发公益性岗位安置就业困难人员(含建档立卡的农村脱贫劳动者),按月支付公益性岗位人员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并缴纳社会保险费后,可按季度向县、区人社部门申请社会保险补贴和岗位补贴。
社会保险补贴:按照用人单位为公益性岗位人员实际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等(不含个人缴纳部分)给予补贴。
用人单位岗位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300元,吸纳零就业家庭成员就业的另按照每人1000元标准给予一次性岗位补助。另对就业困难人员按每人每月400元给予个人岗位补贴。补贴期限不超过3年(距退休5年到退休)。
2、申报材料
(1)《公益性岗位社保补贴和岗位补贴申报表》;
(2)公益性岗位人员工资明细单;
(3)社会保险参保缴费证明系统核验(无须提供)。
3、经办流程
(1)公益性岗位开发单位在每个季度结束后15个工作日内在安徽省阳光就业网上服务大厅(http://ygjy.ah.gov.cn/)在线填报上季度单位社保补贴和岗位补贴申请;
(2)县区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对申报信息进行预审,预审结果通过安徽省阳光就业网上服务大厅反馈给用人单位,对预审通过的,向县区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提交纸质申请材料;
(3)经人社、财政部门审核审批后,将公益性岗位社保补贴和用人单位岗位补贴拨付给用人单位银行账户,个人的公益性岗位补贴直接拨付个人账户。
4、经办及咨询方式
龙子湖区再就业服务中心:
0552-3040170
蚌山区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
0552-2042935
禹会区人社局:
0552-4021355
淮上区就业培训服务中心:
0552-2829101
高新区人社局:
0552-4081993
经开区党工委组织部:
0552-3116210
怀远县人社局就业股:
0552-8858068
五河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
0552-5031670
固镇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
0552-2127418/2126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