蚌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蚌埠市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规划纲要实施方案(2021—2025年)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4-21 09:37 来源: 蚌埠市人民政府 浏览量: 【字体:   打印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蚌埠市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规划纲要实施方案(20212025年)》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22421

(此件公开发布)


蚌埠市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规划纲要

实施方案(20212025年)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民科学素质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安徽省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规划纲要实施方案(2021年—2025年)的通知》(皖政办秘〔2021121号)和《蚌埠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蚌埠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的通知》(蚌政秘〔202158号),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主要目标

“十四五”时期全市公民具备科学素质的比例稳定在全省前列,到2025年末超过15%。各县、区各类人群科学素质发展不平衡问题明显改善,“科学普及与科技创新同等重要”的制度基本形成,科学精神在全社会广泛弘扬,崇尚创新的社会氛围日益浓厚,社会文明程度实现新提高。全市科普公共产品和服务供给共享水平明显提升,科普活动覆盖面和有效性进一步拓展,科普人才队伍不断壮大,全域科普体系逐步形成。

二、重点任务

(一)青少年科学素质提升行动。

1.利用科普资源助推“双减”工作。引进科普资源到校开展课后服务,组织学生到科技馆、博物馆、科普教育基地等开展实践活动,联合加强学校科学类课程教师培训。聚焦基层需求,每年开展省科技(科普)志愿服务专家团进校园巡讲、科普大篷车进校园等活动 20场次以上。(市教育局、市科协等牵头,各相关成员单位和各县、区人民政府参与)

2.着力培养科技创新后备人才。持续开展英才计划、青少年科学调查体验、高校科学营等活动,提升中学生五项学科竞赛水平。广泛开展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机器人竞赛、青少年科学节、校园科技节、科普讲解大赛、健康科普创作大赛等。(市科协、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卫生健康委、市人防办、市气象局等牵头,各相关成员单位和各县、区人民政府参与)

3.实施教师科学素质提升工程。将科学精神纳入教师培养过程,将科学教育和创新人才培养作为重要内容,加强新科技知识和技能培训。加大对科学、数学、物理、化学、生物学、通用技术、信息技术等学科教师的培训力度。加大对学校专兼职科技辅导员教师的支持力度,在评价考核、激励奖励、外出培训等方面给予政策倾斜。加大乡村教师培训力度,深入开展教师信息技术能力提升工程。组织开展青少年科技辅导员培训和认证工作,每年培训科技辅导员不少于 200 人(次)。(市教育局等牵头,各相关成员单位和各县、区人民政府参与)

4.推进高等教育阶段科学教育和科普工作。支持在校大学生开展创新型实验、创业训练和创业实践项目。组织参加安徽省百所高校百万大学生科普创意创新大赛、“挑战杯”安徽省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招募在校大学生深入科普场所开展科技(科普)志愿服务活动。(团市委、市教育局、市科协等牵头,各相关成员单位和各县、区人民政府参与)

(二)农民科学素质提升行动。

5.提高农民科技文化素质。围绕农业产业高质量发展,针对高素质农民、农村实用人才、乡村科技人才、农村干部等重点人群,实施高素质农民培育计划,培训高素质农民3000人。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及技能等级认定3000人次。积极推荐参评“徽农之星”活动。深入开展“徽姑娘”技能培训等活动。广泛发动基层群众积极参加全国农民科学素质网络知识竞赛。围绕卫生健康、绿色生产、防灾减灾、移风易俗等内容,深入开展全国科普日、科技活动周、科技三下乡等群众性科普活动。(市农业农村局、市妇联、市科协等牵头,各相关成员单位和各县、区人民政府参与)

6.助力乡村振兴。深入推行科技特派员制度,引导科技人员助力乡村振兴,加大选认力度,坚持双向选择、按需选认、精准对接,确保在基层开展服务的各级科技特派员达到600名以上,逐步实现全市科技特派员创业和技术服务行政村全覆盖。支持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技协、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服务主体,建立示范基地,开展科技示范,不断引领现代农业发展。积极组织参与科技小院建设。(市科技局、市科协、市农业农村局等牵头,各相关成员单位和各县、区人民政府参与)

(三)产业工人科学素质提升行动。

7.开展理想信念和职业精神宣传教育。开展弘扬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专题宣传活动。组织参与“中国梦·劳动美·安徽篇章” “安徽省最美职工” “巾帼建功”等主题活动,深入开展劳模工匠“五进”活动等主题宣传教育和实践活动。加大面向企业科技工作者和产业工人的科普宣传力度,组织专家服务团队深入企业一线,以预防安全生产事故和控制职业病危害为重点,加大面向企业科技工作者和产业工人的科普宣传教育力度,提高产业工人安全健康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市总工会、市妇联等牵头,各相关成员单位和各县、区人民政府参与)

8.提升产业工人职业技能和综合素质。开展劳动技能竞赛、青年创新大赛、创新创业大赛、巾帼创新创业大赛等多层级、多行业、多工种的职工劳动和技能竞赛,全面提升产业工人专业素质、培育技术过硬、数量充足、结构合理的产业工人队伍。深入推进各级技能大师工作室、科技创新工作室、劳模(技能人才)创新工作室等创建工作,发现、培养更多的高技能人才。开展“小发明、小创造、小革新、小设计、小建议”等群众性技术创新活动。(市总工会、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等牵头,各相关成员单位和各县、区人民政府参与)

(四)老年人科学素质提升行动。

9.开展老年人科普宣教活动。实施智慧助老行动,依托老年大学(学校、学习点)、社区科普大学、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所、站)、养老服务机构等,普及智能技术知识和技能,提升老年人信息获取、识别和使用能力。加强老年人健康科普服务,开展健康大讲堂、老年健康宣传周等活动,推动老年人健康科普进社区、进乡村、进机构、进家庭。利用各类媒体,普及合理膳食、食品安全、心理健康、体育锻炼、合理用药、应急处置等知识,提高老年人健康素养。(市卫生健康委、市民政局、市科协等牵头,各相关成员单位和各县、区人民政府参与)

10.实施银龄科普行动。发展老年协会、老科协等社会组织。发展壮大老年志愿者队伍,充分发挥老干部、老战士、老专家、老教师、老模范的优势,着力打造“科技点亮未来”科普活动品牌。(市卫生健康委、市民政局、市科协等牵头,各相关成员单位和各县、区人民政府参与)

(五)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科学素质提升行动。

11.将针对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的科学素质教育内容纳入各级党校(行政学院)、安徽干部教育在线等教育培训内容。充分利用“学习强国”等平台,丰富干部科学教育学习内容,满足多样化学习要求。(市委组织部等牵头,各相关成员单位和各县、区人民政府参与)

12.在公务员录用考试和任职考察中落实科学素质有关要求。将科技等多方面知识列入考试内容,测查报考者应知应会的基本知识以及运用知识分析判断的基本能力。(市委组织部等牵头,各相关成员单位和各县、区人民政府参与)

(六)科技资源科普化工程。

13.完善科技资源科普化机制。引导和鼓励科技工作者将创作的科普作品申报各级各类科技奖。加快各类科技、教育资源开发转化,积极发挥科技社团和科技工作者的作用,探索学术交流与科普活动的紧密结合,促进学术资源向科普资源转化机制。(市科技局等牵头,各相关成员单位和各县、区人民政府参与)

14.促进科技资源向科普资源转化。培育、认定一批特色科普基地、科普示范点,形成层次分明、分布广泛、学科完备、特色鲜明的科普基础设施体系。积极整合资源,引导、支持硅基、生物基等特色产业企业建设具备科学教育功能的科普展示馆。加快各类科技资源开发转化,推动高等院校、科研机构、技术创新中心、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高新技术企业等创新载体向社会公众开放实验室、展示室等科技类设施,利用科技资源开展科普工作,促进科技创新资源向科普资源转化,推进科普资源开发与共享工程建设。(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科技局、市科协等牵头,各相关成员单位和各县、区人民政府参与)

(七)科普信息化提升工程。

15.实施“互联网+科普”行动。广泛动员社会各方力量创新科普传播内容和方式,加强科普与新媒体技术的深度融合,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积极推动将“互联网+科普”融入“蚌埠科普”建设,增强公众需求科普信息供给和传播能力。支持相关单位、社会机构和个人开发贴近生活、贴近群众、贴近基层的网络科普资源。充分利用“科普中国”“科普安徽”优质资源,通过电视台“科普大篷车”电视栏目、微信公众号等各类媒体平台,实现传播分享。引导主流媒体加大科普宣传力度,增加公益类科普节目的策划和宣传。鼓励引导团队及个人利用微信和抖音、快手等,形成数字化科学传播矩阵。加强科学与文化艺术融合,培养打造“科普网红”。(市委宣传部、市文化体育旅游局、市科协等牵头,各相关成员单位和各县、区人民政府参与)

16.推动科普信息落地应用。推动全市主流报刊、网络、电视、电台等媒体以开辟专栏、链接网址、公益广告等多种方式,加强“科普中国”等平台品牌及应用的公益宣传,积极推动“科普中国”落地应用。充分发挥“皖事通办”作用,促进数字赋能科普,提升科普服务的精准度。发动广大党员、社区居民、领导干部和公务员、农民等群体注册“科普中国”APP,实现注册人数和传播量持续增长。加强科普信息化,与智慧教育、智慧社区等深度融合。(市委宣传部、市教育局、市民政局、市科协等牵头,各相关成员单位和各县、区人民政府参与)

(八)科普基础设施工程。

17.创新现代科技馆体系。加强蚌埠市科技馆建设与管理,继续推进蚌埠市科技馆免费开放,结合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做好优质服务,引进、开发“科普实验、制作、表演”等活动;努力推动蚌埠市科技馆新馆建设工作,争取推进和指导怀远县、五河县科技馆建设并开放,固镇县科技馆启动建设等。各级财政部门做好科技馆免费开放经费配套保障。继续承接中国科协流动科技馆巡展活动,开展好科普大篷车巡展活动,每年不少于20场次。(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科协等牵头,各相关成员单位和各县、区人民政府参与)

18.加强科普基地建设。深化科普教育基地、科普基地等创建活动,到2025年,认定各级各类科普基地100家以上,争创更多的国家级科普教育基地。鼓励利用工业遗产和闲置淘汰的生产设施等,建设科技博物馆、工业博物馆、安全体验场馆和科普创意园等,支持更多的各行业各部门建立科普教育、研学等基地,提高现有科普教育基地科普服务能力。(市科协、市科技局等牵头,各相关成员单位和各县、区人民政府参与)

(九)基层科普能力提升工程。

19.提升平战结合应急科普能力。建立应急科普宣教协同机制,坚持经常性宣传教育与集中式应急宣传相统一,推动纳入各级突发事件应急工作整体规划和协调机制。有效开展传染病防治、防灾减灾、应急避险等主题科普宣教活动,全面推进应急科普知识进企业、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进家庭。突发事件状态下,统筹力量开展应急科普,及时做好政策解读、知识普及和舆情引导等工作。建立应急科普专家队伍,提升应急管理人员和媒体人员的应急科普能力。(市委宣传部、市卫生健康委、市应急局、市教育局、市气象局、市人防办、市总工会、市科协等牵头,各相关成员单位和各县、区人民政府参与)

20.强化基层科普服务体系。广泛动员学校、医院、科研院所、企业、科学共同体和社会组织组建科技志愿服务队,到2025年,全市注册成立的科技志愿服务组织超过400个,注册科技(科普)志愿者超过12000人,累计开展志愿服务活动超过5000次。深入实施基层科普行动计划,开展全国及省科普示范县、区创建工作。面向乡镇(街道)、社区(村)、学校、农村专业技术协会等开展科普示范单位创建活动。开展“科普惠民乡村行”“智爱妈妈行动”“农村少儿爱科学”等,每年每项活动不少于20场次。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全国科普日、科技活动周、双创活动周、防灾减灾日、食品安全宣传周、公众科学日、世界地球日等科普宣传活动。广泛开展碳达峰碳中和科普宣传,大力推进全民绿色低碳行动,增强全民绿色低碳意识,助力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市发展改革委、市科技局、市生态环境局、市民政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应急局、市市场监管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人防办、市科协等牵头,各相关成员单位和各县、区人民政府参与)

(十)科普人才建设工程。

21.实施科普人才培养培训工程。落实安徽省和蚌埠市中长期 科技、教育、人才发展规划纲要,将科普人才发展纳入各级各类各行业人才发展规划。加强科普人才培养、使用和评价的政策研 究,完善动员激励机制,推动将科普工作实绩列入科技人员职称 评聘条件。依托科研院所、科普组织、企业与相关机构,以科普组织管理、科技教育、科技传播、科普活动组织、科普经营管理等从业者为重点,加大面向各领域各层次科普人才的继续教育和 培训力度,大力培训面向科普场馆、新媒体传播等领域的专职科 普人才。(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科技局、市科协等牵头,各相关成员单位和各县、区人民政府参与)

22.加强科普队伍建设。大力发展科普场馆、科普基地、科技出版、新媒体科普、科普研究等领域专职科普人才队伍。充分发挥基层教育、医疗卫生、农业技术推广等领域的机构负责人作用,引领带动中小学自然科学类教师、农业技术人员、医疗卫生人员等基层一线科技工作者开展科普工作。组织参加安徽省优秀科普作品评选、科普讲解大赛、科学实验展演汇演活动、青年科普创新实验暨作品大赛等。助力长三角高质量一体化发展,促进长三角科技志愿服务联盟建设,积极参与承办长三角科普联盟活动,促进我市科普人才与长三角发达地区的科技人文交流和资源共享。(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农业农村局、市科协等牵头,各相关成员单位和各县、区人民政府参与)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区人民政府负责本实施方案落实工作,要把科学素质建设作为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一项重要任务,列入年度工作计划,纳入目标管理绩效考核。市直有关成员单位要按照本实施方案任务分工,将重点任务列入本部门本系统年度工作计划。市科协发挥综合协调作用,会同有关方面共同推进落实本实施方案。

(二)保障经费投入。各县、区人民政府要根据财力情况和科学素质建设的实际需要,将科普经费列入同级财政预算,逐步提高科普经费投入水平。市财政通过积极争取上级转移支付资金对县、区以下层面开展科学素质建设统筹给予支持。各有关部门根据承担的工作任务,按照预算管理规定和现行资金渠道,统筹考虑和落实科学素质建设所需经费。加强科学素质建设经费等专项经费使用情况的绩效考评,确保专款专用和使用效果。

(三)加强宣传引导。各县、区及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加强本实施方案的学习宣传,突出弘扬科学精神和科学家精神,着力打造社会化协同、智慧化传播、规范化建设的科学素质建设生态。要大力宣传在科学素质建设中涌现出来的先进人物和典型经验,营造更加浓厚的热爱科学、崇尚创新的社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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