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解读】国家首席质量官培训教师、安徽省政府质量奖评审专家靳广春解读《蚌埠市人民政府质量奖评审管理办法》
6月18日蚌埠市人民政府印发了《蚌埠市人民政府质量奖评审管理办法》,国家首席质量官培训教师、安徽省政府质量奖评审专家、蚌埠市第五届政府质量奖评审专家组组长 靳广春就《蚌埠市人民政府质量奖评审管理办法》有关情况进行了解读。
一、问:蚌埠市政府质量奖创办的目的是什么?
答:蚌埠市政府质量奖是蚌埠市政府在全市范围内质量领域授予各类组织和个人的最高荣誉。目的是为推进我市质量强市战略,引导和激励广大企业实施卓越绩效管理模式,增强企业核心竞争力,提高产品、工程、服务质量水平,推进企业品牌建设,增强我市经济综合竞争力。
二、问:市政府质量奖多久评选一次?已经开展了多少届,评选了多少家企业?
答:市政府质量奖从2013年进行评选,每两年评选一次,至今已经举办四届。前四届共有12家企业获得市政府质量奖,10家企业获得提名奖,1名个人获奖。今年即将进行第五届市政府质量奖评选,每届市政府质量奖不超过5个、提名奖不超过5个,可以少额或空缺。
获得市政府质量奖的组织和个人,一次性分别奖励60万元、20万元;获得提名奖的组织,一次性奖励10万元。
三、问:为什么要修订《蚌埠市人民政府质量奖评审管理办法》?
答:《蚌埠市人民政府质量奖评审管理办法》于2011年印发,2015年和2019年进行了修订,已指导完成4届政府质量奖的评审工作,运行情况良好;但在实际评审工作中仍发现存在一些问题需要解决。结合实际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于是对原办法进行了修订。
四、《市政府质量奖评审管理办法》修订了哪些内容?
答:主要有五个方面。
第一是新增加了“规上企业需实行首席质量官制度,由企业聘任高层管理人员担任,并授权其对本企业质量工作全面负责,倡导企业主要负责人担任企业首席质量官。中小企业需设立质量管理内设机构,对本企业质量工作全面负责。”
第二是将 “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具有良好的诚信记录和社会声誉”修订为单独列项,具体内容为“积极履行社会责任,能够完成应尽的社会责任和义务,无不良诚信记录,具有较好的社会声誉。”
第三是将 “无国家、省级、市级质量监督抽查(检查)不合格记录”规定改为“无国家、省级、市级质量监督抽查(检查)关键项目否决项不合格记录”。
第四是将 “各专家评审组由3名(含3名)以上的评审员组成,专家评审组实行组长负责制。”改为“各专家评审组由3名(含3名)以上的评审员组成,评审员从安徽省政府质量奖评审员专家库中选取,专家评审组实行组长负责制。”
第五是将 “评审工作组办公室根据现场评审得分排序和演讲答辩,统筹行业分布情况,提出市政府质量奖、提名奖获奖组织和个人拟入围名单”改为“评审工作组办公室根据材料评审得分、现场评审得分排序和演讲答辩,统筹行业分布情况,提出市政府质量奖、提名奖获奖组织和个人拟入围名单”。
六、问:此次修订的《蚌埠市人民政府质量奖评审管理办法》有哪些创新举措?
答:一是规上企业实行首席质量官制度和中小企业设立质量管理内设机构。设立首席质量官(CQO)是现代企业制度的重要内容。首席质量官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聘任,由企业高层管理人员担任,并授权其对本企业质量工作全面负责。增加这一项有利于明确质量在企业经营管理中的战略地位,有利于强化企业质量管理,提升质量水平,增强企业在市场中的竞争力。
二是鉴于监督抽查(检查)中检验(检查)指标项目众多,有很多检验(检查)指标对于整个产品质量影响不大,虽然有的指标不合格,但并不是关键项目指标,并不影响整体产品质量,因此为避免企业为此无法参加政府质量奖的评审,在新增项目中把“无关键项目不合格记录”不作为否决项,以最大程度将优秀企业纳入市政府质量奖评审工作,强化质量奖引导作用。
三是明确了评审员的选取出处,更加公开透明。
四是在增加了材料评审得分内容。以往评审工作中发现,部分企业前期准备工作认真扎实,材料完整,优势较大,得分较高,而有的入围企业材料评分较低,如果材料分值不计入总分,会造成有失公平现象,所以将材料得分纳入最终得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