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解读】孙伟:《蚌埠市防汛抗旱应急预案》政策解读方案
近日,市应急局牵头编制了《蚌埠市防汛抗旱应急预案》,经市政府研究同意后印制发布。市应急局副局长孙伟就此文件进行解读。
一、制定背景和依据
机构改革后,我市防汛抗旱指挥体系和有关部门工作职责发生了变化,需要对相关预案进行修订。根据《安徽省防汛抗旱应急预案》(2020年修订版),结合我市工作实际,我局开展了《蚌埠市防汛抗旱应急预案》修编工作。
二、制定意义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两个坚持、三个转变”防灾减灾救灾新理念,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做好水旱灾害突发事件的应急准备和处置工作,保证抗洪抢险、抗旱救灾工作高效有序进行,最大限度减少灾害造成的危害,保障经济社会稳定发展。结合机构改革有关要求,在修订总体思路上把握了以下几点:一是参考上位预案,根据省预案的结构体系,《预案》进行了全面修改,保持预案目录、结构和内容与上位预案相衔接。二是借鉴经验,实事求是,吸收了2020年我市防汛抗洪工作新经验,对部分内容进行整合和删减,进一步增强预案实施的可操作性。三是明确责任,细化分工,对组织指挥体系进行调整,修改市级机构单位的名称,调整市防指组成单位及职责,细化市防指组成单位分组分工,使响应行动科学、有序、高效。
三、起草过程
2020年6月,我局着手起草《蚌埠市防汛抗旱应急预案(初稿)》,因迎战淮河洪水,至10月中旬完成初稿;10月26日,我局发文向各县区防指和市防指成员单位征求意见,部分单位提出了修改意见。11月8日,我局召开预案审议会,局领导班子和科室负责人对预案初稿和征求意见情况进行了讨论,根据审议会意见,经修改完善,形成预案评审稿;12月8日,我局组织召开专家评审会,邀请省市有关专家评审预案。根据专家评审意见,形成预案送审稿。2021年3月4日,《预案》通过了市司法局合法性审查。
四、总体目标和重点举措
《预案》修订的总体目标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应急管理和防灾减灾救灾系列重要论述,结合深化机构改革有关要求,做好水旱灾害突发事件的应急准备和处置工作,保证抗洪抢险、抗旱救灾工作高效有序进行,最大限度减少灾害造成的危害,保障经济社会稳定发展。
在修订总体思路上把握了以下几点:一是遵循“两个坚持、三个转变”防灾减灾救灾新理念。二是突出党委、政府统一领导,强化各级党委政府责任。三是参考省《预案》,针对我市实际,对涉及机构改革、职责调整方面的内容进行修订,并吸收了近年来防汛抗旱工作的经验和做法。
机构改革后,防汛抗旱相关工作职能由水利部门划应急管理部门,原《蚌埠市防汛应急预案(2017)》、《蚌埠市抗旱预案(2016)》相关内容已无法适应新变化。同时,为与省《预案》保持一致和衔接,需对我市两项预案内容进行优化整合。
为解决上述问题,参考2020年我市防汛抗洪工作新经验,此次《预案》修订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调整和创新: 一是深入贯彻新时期防灾减灾救灾新理念,将工作原则修改为“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统一指挥、分级分部门负责,以防为主、防抗救结合,军地协同、全民参与”。防汛抗旱工作目标是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确保重要工程设施安全,“以人为本、安全第一”是防汛抗旱根本要求。“统一指挥、分级分部门负责”是防洪法的规定。“以防为主、防抗救结合”是新时期防灾减灾救灾新理念。二是适应结合深化机构改革有关要求,对市防指组成和职责进行调整,突出发挥市防指在全市防汛抗旱工作中的牵头抓总作用,强化组织、指挥、协调、指导、监督职能。三是明确各方责任,压实属地管理责任,强化各有关部门行业(领域)突发事件防范应对责任。根据市防指《关于印发<蚌埠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工作规则>的通知》(蚌防指〔2020〕3号),对市防指成员单位职责和市防办设置、职责进行了调整和完善。同时,增加了有关部门配合和衔接机制,形成工作合力。蚌埠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工作规则>四是坚持问题导向,创新机制,结合近年来防汛抗旱工作的经验和做法,细化完善预警响应措施,突出以防为主,针对暴雨、洪水、台风、干旱等不同类型预警,规定了分级分部门应采取的防范措施。五是汲取疫情防控教训和经验,强化应急保障和应急处置,增加物资保障、次生灾害防范和社会风险管控等方面的内容。
五、主要内容
《预案》共分为总则、组织指挥体系、汛(旱)前准备、监测预警、信息报告及发布、应急响应、应急保障、后期处置、附则附图等9个部分。
第一部分总则,介绍编制目的、依据、适用范围和工作原则。
第二部分组织指挥体系,明确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及其办公室职责和组成成员、市防指成员单位职责和分组分工、防汛现场指挥机构组成、县区(管委会)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工作组和专家组、有关部门配合和衔接机制。
第三部分汛(旱)前准备,包含责任落实、应急预案、汛(旱)
前检查、工程准备、应急物资、培训演练、宣传教育、社会动员等。
第四部分监测预警,包含监测预报、预警发布、预警响应三个部分,细化暴雨、洪水、台风、干旱等灾害预警发布后各级各部门应采取的措施。
第五部分信息发布及报告,明确信息报告内容、信息报送、
信息发布等工作。
第六部分应急响应,按洪涝、旱灾的严重程度和范围,将应急响应分为一般、较大、重大和特别重大四级。明确各级应急响应启动的条件、响应行动、应急响应如何启动和终止、不同灾害的应急响应措施。
第七部分应急保障,包含队伍保障、物资保障、资金保障、
通信保障、技术保障、交通保障和电力保障等7个内容。
第八部分后期处置,包含征用补偿、水毁工程修复、防汛抗旱物资补充、行蓄洪区运用补偿、灾后恢复重建、次生灾害防范和社会风险管控等善后工作,以及灾害影响评估和应对工作总结。
第九部分附则附图,对名词术语进行解释,并对预案管理与更新、奖励与责任、预案解释部门、预案实施时间等内容进行规定。
后附市防汛抗旱应急组织指挥体系图、市防汛抗旱应急分级响应框架图和蚌埠市防汛物资和队伍分布示意图。
六、修订的主要内容
(一) 调整预案目录、编排结构,与省预案保持一致。根据省预案的结构体系,2020版《预案》进行了全面修改,保持预案目录、结构和内容与上位预案相衔接。
(二)结合市情特点,局部内容进行重建、完善。2020版《预案》在“2组织指挥体系”中增加“2.3市防指成员单位分组分工”,在“6应急响应”中保留原防汛、抗旱预案“不同灾害的应急响应措施”的有关内容,进一步增强预案实施的可操作性。
(三)对部分内容进行删减、合并。参照省预案,删减原防汛(抗旱)预案中的“2基本情况”和“7新闻报道”。增加“3汛(旱)前准备”,并整合原防汛预案中的“6.7宣传与培训”、“6.8演练”,原抗旱预案中的“9.1宣传与培训”、“9.2演练”内容。增加“5信息报告及发布”,并整合原防汛预案“5.7信息报送和处理”、抗旱预案“4.2信息报告与处置”内容。
(四)调整、完善组织指挥体系。
1、依据《中共蚌埠市委 蚌埠市人民政府关于蚌埠市市级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2019年3月11日)修改市级机构单位的名称,与机构改革后的名称相符。
2、依据《蚌埠市防汛抗旱指挥部成员单位职责》、《关于调整蚌埠市防汛抗旱指挥部组成人员的通知》等文件,调整市防指组成单位及职责。
3、结合市情特点,细化市防指组成单位分组分工,下设10个工作组,明确防汛抗旱工作职责,使响应行动科学、有序、高效。
4、参照省预案,增加“工作组、专家组”、“有关部门配合和衔接机制”。
(五)结合市情,细化响应条件,明确响应启动程序。
2020版《预案》对响应条件进行合并,进一步细化响应条件。包括:省防指启动涉及我市的防汛抗旱应急预案相应分级的响应、其他需要启动防汛抗旱应急预案相应分级的响应的两种情况。
参考省预案,结合市情,对响应启动实施分级响应。Ⅳ级应急响应由市防指副指挥长(市应急局主要负责同志)研究决定,Ⅲ级应急响应由市防指常务副指挥长研究决定,Ⅱ级应急响应由市防指第一副指挥长研究决定,Ⅰ级应急响应由市防指指挥长研究决定。响应终止遵循“谁启动、谁终止”的原则,增强了可操作性。
七、特点及创新举措
(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两个坚持、三个转变”防灾减灾救灾新理念。
(二)坚持党委、政府统一领导,强化分级分部门责任。
(三)适应机构改革的新变化,参考省预案,结合我市工作实际进行修订。突出发挥市防指在全市防汛抗旱工作中的牵头抓总作用,强化组织、指挥、协调、指导、监督职能。
(四)坚持问题导向,创新工作机制。结合近年防汛抗旱工作的经验和做法,细化完善预警响应措施,突出以防为主,规定了分级分部门应采取的防范措施,明确了有关部门配合和衔接机制,形成工作合力。
(五)强化应急保障和应急处置,增加物资保障、次生灾害防范和社会风险管控等方面的内容。
八、保障措施和下一步工作重点
防汛抗旱工作,事关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事关经济社会发展和安全稳定大局,任务艰巨、责任重大。《蚌埠市防汛抗旱预案》是我市有效应对水旱灾害的专项预案,自2006年实施以来,在抗击2003年、2007年、2020年淮河洪水工作中发挥了重要作用。相关部门要认真学习研究,按照预案的规定,各尽其责,发挥专业优势,团结协作,形成工作合力,有效防范重大水旱、台风等灾害。
一是市应急管理局牵头抓总,督促各县区防指修订完善本级防汛抗旱预案,指导市防指相关成员单位制定本部门的有针对性的专项应急预案。二是进一步细化应急准备措施和应急响应流程,突出应急准备、应急处置和灾后恢复工作的可操作性,形成统一指挥、功能齐全、反应灵敏、运转高效的应急处置机制。三是各级各部门要加强防汛抗旱培训和演练,提高指挥和救援人员应急管理水平和专业技能,检验预案的实用性和可操作性。四是坚持问题导向,注意收集整理《预案》存在的问题和改进措施,及时组织修订完善。
解读专家:孙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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