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集2023年蚌埠市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建议项目的公告
为推进市政府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根据国务院《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安徽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等有关规定,蚌埠市司法局拟编制2023年市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目录清单,现向社会公开征集2023年市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建议项目。
一、征集范围
符合《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安徽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规定,属于市政府职责权限范围内的下列重大行政决策事项:
(一)制定有关公共服务、市场监管、社会管理、环境保护等方面的重大公共政策和措施;
(二)制定经济和社会发展等方面的重要规划;
(三)制定开发利用、保护重要自然资源和文化资源的重大公共政策和措施;
(四)决定在本行政区域实施的重大公共建设项目;
(五)决定对经济社会发展有重大影响、涉及重大公共利益或者社会公众切身利益的其他重大事项。
二、征集时间
2023年2月6日至2023年2月28日。
三、联系方式
欢迎社会各界通过电子邮件、传真、信函或通过蚌埠市人民政府网站“民意征集”栏目围绕上述征集范围提出建议。
电子邮箱:fzb3131710@163.com;传真:0552-2046836;通信地址: 蚌埠市蚌山区中荣街95号;邮编:233000。
2023年2月6日至2月28日,市司法局发布《关于征集2023年蚌埠市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建议项目的公告》,面向社会广泛征求意见建议。征求意见期间,共收到1条意见建议(通过蚌埠市人民政府网站留言)。市司法局会同市城市管理局认真分析研究,现将意见采纳情况反馈如下:
网民意见建议:
1、关于维修市区内东海大道辅路的建议。
采纳情况:
未采纳。
东海大道已接近路面设计使用年限(沥青路面设计使用年限15年),出现了面层沥青材料严重老化、面层脱落掉砂等病害,特别辅道沥青路面坑洼不平较多。
目前,东海大道沥青路面已列入2023年城区道路整治提升项目,正在开展项目前期工作,待项目建设资金落实后第一时间启动东海大道沥青路面大修项目。同时,在项目实施前,安排养护单位加大设施巡查,对坑洞等明显病害进行临时修复,确保行人安全。鉴于该项目已列入2023年城区道路整治提升项目,因此无需列入2023年市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
结果反馈时间:2023年3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