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求《蚌埠市“十四五”综合防灾减灾规划(征求意见稿)》修改意见的公告

征集时间:[ 2022-10-19 00:00 ] 至 [ 2022-11-19 23:59 ] 状态:已结束 来源:市应急局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及市委、市政府关于防灾减灾救灾的决策部署,最大限度减轻自然灾害风险,有效防范和应对重特大灾害挑战,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保障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根据《安徽省减灾救灾委员会关于印发《安徽省综合防灾减灾规划(2021-2025)》的通知》(皖减救〔2022〕5 号),市应急局牵头起草了《蚌埠市“十四五”综合防灾减灾规划(征求意见稿)》。为进一步提高编制质量,更加科学编制规划,现面向社会公众公开征求意见(详见下方附件)。如有意见和建议,请于2022年10月19日至2022年11月19日期间,以信函、邮件的方式反馈至市应急局规划科技科。
  电子邮箱:1296105619@qq.com。
  地址:安徽省蚌埠市蚌山区迎湖路508号(蚌埠市应急管理局)。
  邮编:233099。
  联系人:周金华,联系电话:0552-2568855。
  附件:蚌埠市“十四五”综合防灾减灾规划(征求意见稿)


                                      蚌埠市应急管理局

                                      2022年10月18日


附件

蚌埠市“十四五”综合防灾减灾规划

(征求意见稿)


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防灾减灾救灾工作的决策部署,进一步提高“十四五”时期综合防灾减灾能力,切实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安徽省综合防灾减灾规划(2021-2025)》和《蚌埠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以及有关法律法规,结合蚌埠市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发展形势
  (一)主要成就
  蚌埠市位于淮河中游,地处中纬度地带,属自然灾害多发易发地区,基本上每年都会发生不同程度的自然灾害。“十三五”期间,蚌埠市自然灾害主要类型有洪涝、旱灾、风雹、台风、雪灾和低温冰冻、山体滑坡和森林火灾等,尤其是2018年第18号台风“温比亚”、2019年第9号台风“利奇马”和40年一遇的伏秋冬连旱、2020年历史罕见洪涝灾害,给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造成严重损失。据统计,全市年均因灾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都在2亿元以上,2020年蚌埠市先后发生两次洪涝和一次风雹自然灾害,共造成43.6万人受灾;农作物受灾面积约69.5万亩,绝收面积约16万亩;直接经济损失约6亿元。另外造成全市公路路面水毁370多公里;18处通信基站和4处文物不同程度受灾;6户工业企业因内涝造成短期停产。
  面对严峻灾害形势,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全市各级各有关部门密切配合,高效有序开展抗灾救灾工作,努力加强防灾减灾能力建设,与“十二五”时期相比,“十三五”时期全市年均因灾直接经济损失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为0.94%,年均每百万人口因灾死亡率为0.33,低于1.3%、1.3的规划目标,防灾减灾救灾工作取得显着成效。
  1.灾害管理体制机制不断健全。“十三五”时期,市减灾救灾委员会认真贯彻市委、市政府《关于推进防灾减灾救灾体制机制改革的实施意见》,充分发挥减灾救灾委统筹协调作用,加强减灾救灾委成员单位之间协调联动,建立健全蚌埠市自然灾害防治工作联席会议制度,与市红十字会建立防灾减灾救灾联动工作机制,推进自然灾害风险防治,防灾减灾救灾体制机制进一步健全。应急部门充分发挥市减灾救灾委办公室的参谋助手作用,指导协调开展防灾减灾工作。防汛抗旱、防震救灾、农业生产救灾、地质灾害应急、林业应急等涉灾机构的指挥或综合协调作用不断强化,部门间应急联动机制不断健全,防灾减灾部门协调联动机制进一步完善。
  2.自然灾害防治能力不断提升。“十三五”期间,市政府实施救灾物资储备体系建设、综合减灾示范社区与应急避难场所示范工程、防灾减灾宣传教育与科普、农村住房保险等多项重大工程,防灾抗灾救灾基础设施不断夯实。气象灾害、湖河水位、城市内涝、地质灾害、地震灾害、农业病虫害灾害、森林火灾等监测预警体系不断完善,市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系统建成,台风早期预警水平得到提高。形成市、县(区)、乡镇三级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体系,建成蚌埠市防灾减灾救灾管理一体化平台,初步实现市内各县(区)、乡镇灾情信息互联互通,灾害预警能力得到明显加强。
  3.自然灾害应急处置能力不断提高。“十三五”时期,全市灾害信息报送、共享更加及时,综合监测预警、重大风险研判、灾情会商、物资调配、抢险救援等多部门、跨区域协同联动更加高效。防灾抗灾能力不断增强,年均因灾直接经济损失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例控制在1.3%以内。防灾减灾专业人才队伍结构不断优化,已经建成以防灾减灾管理和专业人才队伍为骨干力量,以各类灾害应急救援队伍为突击力量,以防灾减灾社会工作者和志愿者队伍为辅助力量的防灾减灾队伍。
  全市救灾物资储备网络体系不断完善,初步建立了“市-县(区)-乡(镇)”三级救灾物资储备网络,建立了1个市级和1个县级救灾物资储备库,制定了《蚌埠市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蚌埠市森林火灾应急预案》等,完善了自然灾害应急处置能力,达到了与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自然灾害救助水平。
  4.防灾减灾宣传教育不断深入。“十三五”时期,防灾减灾宣传教育范围持续扩大,防灾减灾社会参与意识不断强化。全市各地、各部门在“全国防灾减灾日”和“国际减灾日”等重要节点,积极开展系列宣传教育和应急救援演练活动,社会公众灾害风险防范意识持续提升,营造了良好的社会氛围。防灾减灾知识“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进家庭”和“社区减灾平安行”等系列减灾科普宣传教育活动成效凸显,社会公众防灾减灾意识和自救互救技能进一步提升。截至2020年底,全市共创建全国综合减灾示范社区32个、省级综合减灾示范社区52个;创建国家地震安全示范社区4个、国家防震减灾科普教育基地1个、科普示范学校1个;创建省级地震安全示范社区6个、防震减灾科普教育基地6个、科普示范学校22个。全市各级灾害信息员1335名,每年培训率均达到100%。
  (二)面临的挑战
  “十四五”时期,全市防灾减灾救灾形势仍然严峻,灾害综合风险更加突出。在全球气候变化的背景下,极端天气气候事件增多,各类自然灾害易发高发,干旱、洪涝、台风、低温、冰雪、病虫害等灾害风险增加,崩塌、滑坡等灾害时有发生。蚌埠区域地质构造较为复杂,郯庐断裂带斜贯五河县,存在发生中强度地震的地质背景,自然灾害时空分布可能出现新变化,更具突发性、异常性和难以预见性。此外,在新型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进程中,城市人口增长,给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带来较大压力;农村农房建筑质量标准普遍不高,抵御自然灾害的能力有限,灾害受影响程度呈现加深趋势。“十四五”时期,防灾减灾工作面临诸多挑战:
  1.灾害风险管理理念尚未牢固树立。“重救灾、轻减灾”的倾向仍比较普遍,“两个坚持、三个转变”(即坚持以防为主、防抗救相结合,坚持常态减灾和非常态救灾相统一,从注重灾后救助向注重灾前预防转变,从应对单一灾种向综合减灾转变,从减少灾害损失向减轻灾害风险转变)尚未完全落到实处,防灾减灾科普宣传教育的针对性、有效性不强。
  2.防灾减灾救灾体制机制尚待完善。多部门协同联动机制仍需进一步健全,灾害信息共享仍有不足,基层应急组织体系不够健全,社会力量和市场机制作用尚未充分发挥。
  3.基础设施设防水平有待提升。交通、水利、农业、通信、电力等领域部分基础设施灾害抵御能力有待加强,城乡老旧危屋抗震能力差,城市排水防涝设施短板突出,部分中小河流防洪标准偏低,蓄滞洪区建设滞后,应急避难场所规划建设管理不足,“城市高风险、农村不设防”的状况尚未根本改观。
  4.灾害风险监测预警能力有待加强。气象、水旱、地震、地质、森林火灾等灾害监测系统建设仍需进一步加强,灾害综合风险监测预警平台急需建设,遥感卫星、大数据、物联网等技术应用有待加强,预报预警时效性准确性需进一步提高。
  5.防灾减灾人才队伍建设有待加强。自然灾害专业救援队伍力量有待加强,社会应急力量素质能力亟待提升。防灾减灾救灾专业人才教育培养体系不健全。
  6.洪涝灾害突出。我市主要气候特点是季风明显、夏雨集中。6-8月平均降水量占全年降水的50%以上;集中降水时段在6月下旬到7月中旬,并且以过程降水为主,极端强降水发生概率大,易造成洪涝灾害。另外,汛期受淮河高水位顶托,沿淮支流河道易形成“关门淹”现象。
  (三)发展的机遇
  “十四五”时期是我国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第一个五年,防灾减灾救灾工作面临前所未有的机遇。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防灾减灾救灾工作,作出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为防灾减灾救灾工作指明了发展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坚持党的集中统一领导,党的政治优势、组织优势和社会主义集中力量办大事的制度优势,为推进防灾减灾救灾工作提供了有力保障。社会主要矛盾发生深刻变化,人民群众对平安美好生活充满期待,全社会对防灾减灾救灾工作的高度关注,为推进防灾减灾救灾工作提供了强大动力。国民经济持续稳定发展,国家综合实力大幅跃升,为推进防灾减灾救灾工作提供了强大物质基础。新一轮科技革命方兴未艾,新技术新方法的应用日益成熟和广泛使用,为我市推进防灾减灾救灾工作提供了重要科技支撑。
  二、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发展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救灾重要论述和对安徽作出的系列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按照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牢固树立灾害风险管理和综合减灾理念,统筹好发展与安全两件大事,正确处理人和自然的关系,正确处理防灾减灾救灾和经济社会发展的关系,坚持以防为主、防抗救相结合,坚持常态减灾和非常态救灾相统一,努力实现从注重灾后救助向注重灾前预防转变,从应对单一灾种向综合减灾转变,从减少灾害损失向减轻灾害风险转变,着力构建统筹应对各灾种、有效覆盖各环节、综合协调各方面的全方位、全过程、多层次的自然灾害防治体系,全面推进自然灾害防治体系和防治能力现代化,提升抗御自然灾害现代化水平,有效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为加快建设现代化美好蚌埠提供坚实安全保障。
  (二)基本原则
  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统筹防范化解重大自然灾害风险,着力做好监测预警、应急准备、应急救援、生活救助、恢复重建等工作,切实把确保人民生命安全放在第一位落到实处。
  坚持预防为主、综合减灾。深刻认识我市自然灾害形势,科学实施风险评估和隐患排查,加强重点防治工程建设。坚持底线思维,强化统筹协调,加强工作协同,有效防范应对各类自然灾害。
  坚持分级负责、属地管理。坚持各级党委和政府在防灾减灾救灾工作中的领导和主导地位,在应对自然灾害时分级负责,地方就近指挥、强化协调并发挥主体作用、承担主体责任。加强政府与社会力量、市场机制的协同配合,形成工作合力。
  坚持科技赋能、精准应对。加快科技成果转化应用,大力推进信息化建设,加强新技术新装备运用,构建防灾减灾救灾科技支撑新体系,努力实现灾害风险监测预警精准、抢险救援高效、恢复重建有序。
  坚持依法管理、社会共治。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健全完善应急预案体系和防灾减灾救灾标准体系,不断提升自然灾害防治工作法治化、规范化水平。强化基层防灾减灾救灾能力建设,增强全民防灾减灾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筑牢防灾减灾救灾的人民防线。
  坚持区分灾种、分片治理。针对我市不同区域自然灾害特点,进一步探求发生规律和致灾机理,研究制定更加贴合地域特点的政策措施,推动全市防灾减灾救灾工作协同推进、统筹发展。
  (三)规划目标
  1.防灾减灾救灾体制机制进一步健全。推进防灾减灾救灾工作法制化、规范化进程。防灾减灾救灾体制机制进一步健全,制度体系进一步完善。
  2.灾害造成的损失进一步减少。年均因灾直接经济损失占地区生产总值的比例控制在1.0%以内,年均每百万人口因灾死亡率控制在1.0以内。
  3.灾害综合监测预报预警信息发布平台进一步完善。信息发布的准确性、时效性和社会公众覆盖率进一步提高。其中,气象监测精密度达到90%,灾害影响区域内预警信息发布覆盖率达到90%。
  4.关键基础设施和学校、医院等基本公共服务设施的灾害设防水平进一步提高。
  5.应急物资储备网络体系更加健全,灾害发生10小时之内受灾群众基本生活得到有效救助,自然灾害救助政策进一步完善,灾害综合救助水平显着提高。
  6.防灾减灾救灾社会力量参与水平显着提高,保险等市场机制作用进一步发挥。
  7.“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创建不断深化。创建1个消防安全科普教育基地,创建全国综合减灾示范社区4个、全省综合减灾示范社区7个,争创1个全国、全省综合减灾示范县。全市每个城乡社区均有不少于1名灾害信息员,多灾易灾镇、村设置A、B岗。
  8.防灾减灾科普宣传教育水平进一步提升。全市计划培训持证救护员1万人,普及性应急救护培训受益群众不低于6.3万人次。
  9.防灾减灾交流合作开创新局面,与毗邻市、县(区)等区域防灾减灾交流合作机制更加完善、成效更加显着。
  三、主要任务
  (一)推进自然灾害防治体系现代化
  1.深化防灾减灾救灾体制改革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救灾工作讲话精神,强化部门优势互补、职责分工明确、责任无缝衔接的统分结合管理模式,建立统一权威高效的自然灾害防治综合指挥协调机构,形成各方齐抓共管、协同配合的防灾减灾救灾格局。建立完善重特大自然灾害调查评估制度,深入分析查找各类自然灾害发生机理、致灾原因等特点规律,评估自然灾害防治和应急处置成效,总结经验和教训,提出防治措施和工作建议。健全完善军地抢险救灾协调联动机制,加强应急预案衔接和军地联合演练,强化信息互通、资源共享、需求对接、联动指挥、行动协同,形成应急救援合力。
  2.不断健全法律法规和预案标准体系
  积极贯彻落实自然灾害防治法有关法律法规,统筹推进综合防灾减灾和单一灾种地方性法规的制定和修订工作,着力构建全市自然灾害防治法治体系。修订完善市、县(区)各级自然灾害类应急预案,落实责任和措施,强化动态管理,着力提升预案的科学性、针对性、实用性和可操作性,不断完善自然灾害应急预案体系,健全预案演练、评估和管理制度,常态化开展跨地区、跨部门、跨行业的重大灾害应急演练,提升各部门应急救援处置能力及协调作战机制,为有效应对重大灾害应急能力积累实战经验。着力强化灾前、灾中、灾后等灾害防范应对过程性制度建设,加强技术标准的应用实施和宣传培训。
  3.不断健全灾害信息共享和发布机制
  继续推进完善各类灾害信息系统建设,加强跨层级、跨部门业务协同,建立应急、公安、自然资源、林业、生态环境、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水利、农业农村、统计、发改、气象、地震、人防、国防动员等单位的灾害信息互联互通机制,构建统一的灾害综合信息共享服务平台,实现致灾因子、承灾体、救援救灾力量资源等信息及时共享。建立完善预警预报、灾情会商、灾害损失评估的联动和共享机制,加强灾害趋势和灾情研判,完善防灾减灾救灾综合管理系统。进一步加强灾害信息员队伍建设,拓宽人员来源渠道,充分发挥志愿者、基层各类信息速报员等作用。
  健全重特大自然灾害信息发布机制,统一做好应急处置的信息发布工作,强化信息公开,拓展信息发布渠道,充分发挥主流媒体作用,扩大受众面和影响力。加强舆情监测和引导,及时发布信息,积极回应社会关切。
  4.不断健全社会力量和市场参与机制
  坚持政府鼓励、引导规范、效率优先、自愿自助的原则,制定和完善相关政策和行为准则,完善统筹协调机制和信息对接平台,大力培育、孵化防灾减灾救灾领域各专业类型和服务特长的社会组织,支持和引导社会力量参与综合风险调查、隐患排查治理、应急救援、慈善捐赠、生活救助、恢复重建、心理抚慰、科普宣传教育等工作。
  完善科技成果转化机制,提升应急产业创新能力,推动应急产业迈向中高端。推进应急产品轻量化、智能化、高机动性、可组合化发展。加快发展应急服务业,推动应急服务专业化、市场化和规模化。完善应急产业政策体系,健全应急产业发展机制,优化产业发展环境,支持有实力的企业做大做强,打造应急产业健康发展新生态。
  坚持政府推动、市场运作原则,强化保险等市场机制在风险防范、损失补偿、恢复重建等方面的积极作用,建立和完善财政支持的多方参与、风险共担、多层分散的农业保险大灾风险分散机制,探索建立农房保险大灾风险准备金制度。推进完善农业保险、森林保险、居民住房灾害保险、自然灾害公众责任险等,充分发挥保险在风险管理、灾后救助、恢复重建等方面的积极作用。
  5.不断健全防灾减灾科普宣传教育长效机制
  加强资源整合和宣传教育阵地建设,推动防灾减灾科普宣传教育进企业、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进家庭。继续将防灾减灾知识纳入各级各类学校教育体系,鼓励开发使用在线课程和虚拟仿真教学,加大教育普及力度。充分利用全国防灾减灾日、安全生产月、全国消防月、国际减灾日等节点,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防灾减灾宣传教育活动。针对季节性和区域性自然灾害风险,常态化开展防灾减灾救灾知识宣传、警示教育和应急演练。编制实施防灾减灾救灾教育培训计划,加大教育培训力度,全面提升各级领导干部灾害风险管理能力。完善跨部门协作和媒体沟通协调机制,及时开展应急科普宣传教育。
  (二)推进自然灾害防治能力现代化
  1.有效提升灾害综合监测预警能力
  完成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摸清全市灾害风险隐患底数,编制蚌埠市自然灾害综合风险图和防治区划图,修订地震、洪水、气象、地质、森林等风险区划和防治区划。
  加强灾害风险监测空间技术应用,优化监测站网布局,加快灾害地面监测站网和民用空间基础设施建设,利用物联网、卫星遥感、5G等技术,构建空天地一体化全覆盖的监测体系,升级改造感知设备,持续提升气象、水旱、地震、地质、森林等灾害监测预报预警能力。大力推进自然灾害监测预警信息化建设,系统平台资源优化共享,建设完善自然灾害监测预警系统,强化多灾种和灾害链综合监测、重大风险早期精准识别、灾害风险评估和综合研判。完善多部门共用、多灾种综合、多手段融合、上下贯通的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系统,提高预警信息发布时效性和精准度。完善跨部门、跨地域的自然灾害预警信息共享机制,强化特定区域、特定人群的精准发布能力。拓宽预警信息发布渠道,充分运用政务新媒体等途径及时发布权威信息,提高预警信息发布实效性,扩大预警信息发布覆盖面。
  2.有效提升灾害工程防御能力
  强化防灾减灾关口前移,加快推进自然灾害风险源头治理。大力提高城乡住房和公共基础设施抗灾能力,强化隐患排查治理。开展城市重要建筑、基础设施系统及社区抗震韧性评价及加固改造,提升学校、医院等公共服务设施和居民住宅容灾备灾水平。实施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重大工程,促进森林、河湖、湿地等自然生态系统质量进一步改善。加大地质灾害易发区、地质灾害风险防范区隐患点综合治理力度,实施地质灾害综合治理工程。加强林区防火基础设施建设,摸清并减少森林可燃物载量,降低森林火险水平,提高防灭火能力。加强森林生物灾害防治基础设施建设,提高生物灾害防治水平。发挥人工影响天气作业在抗旱防雹、雨量调节中的积极作用。开展地震灾害风险调查和重点隐患排查,编制全市地震灾害风险防治区划图,推进自然灾害高风险地区居民搬迁避让;实施地震易发区房屋设施加固试点,持续推进农村居民地震安全工程,强化活动断层探测和城市活动断层强震危险性评估。加快重点河流治理和控制性枢纽工程建设,推进行蓄洪区建设。实施全市主要支流和中小河流治理、重点区域排涝、山洪灾害防治、病险水库除险加固、重点湖泊防洪综合治理等,补齐防洪突出短板。开展灌区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提高抗旱供水水源保障能力和城乡供水安全保障能力。加快城市防洪排涝工程建设,完善市级和县级城市、工业园区及重要乡镇的防洪排涝体系;老城区结合更新改造,补齐短板,有效缓解积水内涝现象。继续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实施地质灾害综合治理和避险移民搬迁、公路水路基础设施改造、地震易发区房屋设施加固等工程。科学规划建设管理应急避难场所,逐步提升避灾防灾能力。
  3.有效提升应急抢险救援救灾能力
  按照资源整合、共建共用、区位互补、行动快速、救援高效的原则,建立完善以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为主要力量,专业应急队伍为骨干力量,基层应急队伍为第一时间先期处置的重要力量,企事业单位专兼职队伍、应急管理专家队伍和志愿者队伍为辅助力量的应急队伍体系。健全应急救援力量建设发展、运行管理、培训考核、科技支撑、任务保障、职业保障、荣誉激励等政策。针对森林火灾、洪涝灾害、地震、地质灾害、雪灾和台风及其次生衍生灾害的区域分布特征,优化专业应急救援力量布局,提升快速精准应急抢险救援能力。加大关键技术攻关力度,提高救援队伍专业化技术装备水平。大力推进各类自然灾害抢险救援基地建设,为全市事故灾害应对提供抢险救援、人员培训、物资储备等综合保障。推动市、县加强应急指挥部建设,建立指挥部指挥机制,建设智能化应急指挥平台,建设专业指挥与支持团队,打造专业化指挥员和专家队伍,建成上下贯通的应急指挥部体系和应急指挥平台体系,实现应急指挥救援智能化、扁平化、一体化。进一步健全救灾应急响应机制,完善灾害应急救助、过渡期救助、倒损民房恢复重建、旱灾和冬春生活救助等政策,提高灾害救助水平。鼓励、引导单位和个人参与自然灾害救助捐赠、志愿服务等活动,积极推广以工代赈方式。科学规划实施灾后恢复重建,在多灾易灾地区推广基层避灾点等综合减灾设施建设。
  4.有效提升应急物资保障能力
  建立健全应急物资生产、储备、调拨、紧急配送和监管体系,完善工作制度,加快推进应急物资储备管理的标准化建设进程。按照分级负责、相互协同原则,合理划分事权范围,做好储备资金预算,落实分级储备责任,科学确定各级救灾物资储备品种及规模,制定应急物资产能储备目录清单,形成以中央储备为核心、省级储备为支撑、市县级储备为依托的救灾物资储备体系,最大程度提高救灾物资调运效率。完善应急物资储备模式,加强应急物资实物储备、社会储备和生产能力储备,引导企业、社会组织和家庭储备应急物资。综合考虑区域灾害特点、自然地理条件、人口分布、生产力布局、交通运输实际等,遵循就近存储、调运迅速、保障有力的原则,加快应急物资储备基础设施建设,科学设定灾害多发地区物流设施设防标准,提高重大物流设施抗灾能力和快速恢复能力。运用现代互联网技术,积极探索应急物资管理大数据应用,建立救灾物资进出库管理、库存管理、费用管理、往来账款管理等信息化管理系统,实现全市应急物资储备信息共享、业务协同和互联互通,到2025年实现县级以上储备的各类应急物资实时监测、快速调拨、全程追溯。
  5.有效提升防灾减灾科技支撑能力
  坚持需求导向、问题导向和效果导向,针对推动防灾减灾救灾工作发展面临的重大科技问题,引导带动市内企业和高校院所加大研发投入,进一步强化基础研究,加强关键共性技术以及装备的研发与示范应用。以提升创新能力为核心,优化防灾减灾救灾领域科技创新平台布局,鼓励高校院所和企业建设省级(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科研平台。支持高校加强应急管理学科建设,多种方式推动合作共建应急管理学院或相关专业院系,加大应急科技人才引进培养力度。统筹建设自然灾害人才队伍,组建自然灾害高端智库,发挥决策咨询作用。
  6.有效提升基层综合减灾能力
  结合新型城镇化、乡村振兴和区域协同发展等战略实施,完善“县指导、乡为主、村服务”的城乡灾害综合风险防范体系和应对协调机制,统筹推进城乡防灾减灾救灾发展。实施基层应急能力提升计划,组建由乡镇(街道)主要负责人担任组长的应急管理领导小组,加强村(社区)应急管理力量建设,建立乡镇(街道)应急管理责任清单,出台基层应急管理规范化建设标准,加强县-乡-村三级标准落实力度。乡镇(街道)依托民兵、预备役人员、保安员、基层警务人员、医务人员等组建“一专多能、一队多用”的综合性应急救援队伍,建立“第一响应人”制度,加强防范,提高第一时间处置灾害事故能力,强化基层应急救援装备配备。继续试点开展全国、全省综合减灾示范县(市、区)创建,深入组织开展全国、全省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创建,大力推广灾害风险网格化管理,实现社区灾害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常态化。制定完善社区必备的综合应急预案和专项预案,提高预案演练的可操作性;完善信息员网格化管理,鼓励引导应急志愿者、社区居民参与防灾减灾活动,不断夯实群防群治基础。
  四、重点工程
  “十四五”时期,在优化整合现有防灾减灾救灾资源基础上,突出解决应对重特大灾害的关键和共性问题,在自然灾害综合风险监测预警、应急抢险救援、应急综合保障等能力提升方面实施8项重点工程,着力提高自然灾害防治能力。
  (一)自然灾害风险普查工程建设
  全面调查全市地质灾害、水旱灾害、森林火灾、气象灾害、地震灾害等风险要素,突出洪水、地质、地震等自然灾害重点隐患调查,查明区域减灾能力;根据国家、省灾害风险和减灾能力评估与制图系统开展自然灾害风险评估,编制蚌埠市自然灾害系列风险图,修订主要灾种区划,编制综合风险区划和灾害综合防治区划。通过普查,摸清全市自然灾害风险隐患底数,查明重点区域抗灾能力,客观认识当前全市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水平,为市委市政府有效开展自然灾害防治和应急管理工作,切实保障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提供权威的灾害风险信息和科学决策依据。

专栏1  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工程建设

1.全面获取我市主要自然灾害的致灾因子、重要承灾体信息和历史灾害灾情信息,掌握自然灾害重点隐患情况,查明区域抗灾能力和减灾能力。

2.编制蚌埠市县(区)级1:5万或1:10万自然灾害系列风险图。

  (二)综合风险监测预警平台建设
  在省应急管理厅建设的综合风险监测预警平台基础上,建立全市自然灾害数据融合平台。提供常态业务和非常态业务两个支撑,研判灾前、灾中、灾后三个过程,服务领导者、组织者、实施者、社会公众四个对象,构建综合监测与管理、多灾种灾害链预测分析、风险评估、风险综合研判、风险应对处置五个模块,实现自然灾害数据管理、风险识别、趋势预测、综合研判、协同会商、辅助决策、精准推送及应对处置八大功能。综合运用各类资源和多种手段,对气象、水旱、地质、森林火灾、地震等灾害进行综合监测预警,增强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能力,推动自然灾害综合监测预警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信息资源汇聚交互,对海量、多源、多灾种的风险监测数据进行快速处理分析,构建科学、高效、先进、智能的自然灾害综合监测预警系统,全面提升应对自然灾害综合监测预警能力。

专栏2  综合风险监测预警平台建设

1.充分利用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风险普查成果,汇聚相关行业、部门自然灾害的基础数据、风险隐患数据、承灾体数据、应急资源数据、预警信息、遥感数据、舆情数据、历史案例信息,分类建设子系统,实现自然灾害的综合监测预警、智能风险研判、科学辅助决策和精准应对处置。

2.完善自然灾害监测预报预警机制,健全防灾减灾救灾信息资源获取和共享机制,完善跨部门、跨层级的协同联动机制。

3.升级改造市防灾减灾救灾综合管理平台。

4.利用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系统、应急广播系统等多种渠道,及时、精准、高效、有针对性发布灾害风险信息,实现风险预警信息靶向推送。

  (三)自然灾害抢险救援队伍建设
  以森林消防力量为骨干,充分发挥林业企事业单位、民兵、基层干部群众等力量作用,组建防扑火救援队伍。在水旱灾害常发地区、重点流域,依托水利工程管理人员、民兵、预备役人员、村民、工程建设相关企业单位人员等,按照专业化、规范化要求,整合完善已组建的防汛抗旱队伍,着力构建紧密型、联动型防汛抗旱指挥体系,形成以专业化队伍为基础的多层次防汛抗旱抢险队伍体系。依托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森林消防队伍、专业救援队伍等,加强航空救援能力建设。按照分级分类负责、属地管理的原则,加强气象灾害应急、矿山救护、危化品救援、道路抢通、水上搜救、重大交通事故应急处置、电力应急、应急通信保障、特种设备应急救援等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坚持专业化与社会化相结合,依托有关企业、单位、社会组织等各类应急资源,分专业、分类型、分区域建设市、县(区)、乡(镇)三级应急救援队伍。整合现有的各类基层涉灾信息员等网格资源,加强与平安建设、消防网格员融合,实现资源共享,一体化推进综合性应急管理网格队伍建设。

专栏3  自然灾害抢险救援队伍建设

支持有条件的县(区)采取政府主建、政企共建、购买服务等方式整合优化专业和社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综合性应急救援队伍。

  (四)防汛抗旱水利提升工程
  统筹流域与区域、上下游、干支流和左右岸的系统治理,以加快补齐防洪排涝短板弱项为治理重点,实施病险水库除险加固、中小河流治理、行蓄洪区安全建设、城市防洪排涝体系建设、低洼易涝区排涝、水文监测预报预警等工程。进一步完善防洪减灾体系,全面提升防洪除涝减灾能力。到2025年底,淮河重点堤防防洪标准达到100年一遇,主要支流、中小河流达到规划确定的防洪标准,淮河流域重点易涝区排涝标准达到5-10年一遇。
  在水旱灾害常发地区、重点流域,依托水利工程管理人员、民兵、预备役人员、农技人员和相关单位人员等组建防汛抗旱专业队伍,着力构建紧密型、联动型防汛抗旱指挥体系,形成以专业化队伍为基础、社会救援力量为保障的多层次防汛抗旱抢险队伍体系,加大防汛抗旱培训和实战演练力度,有效提升救灾组织指挥和应急处置能力。

专栏4  防汛抗旱水利提升工程

1.到2025年底,淮河重点堤防防洪标准达到100年一遇,主要支流、中小河流达到规划确定的防洪标准,淮河流域重点易涝区排涝标准达到5-10年一遇。

2.组建防汛抗旱专业队伍,着力构建紧密型、联动型防汛抗旱指挥体系,形成以专业化队伍为基础、社会救援力量为保障的多层次防汛抗旱抢险队伍体系。

  (五)应急物资储备体系建设
  在遵循“结合灾种特点,保持与时俱进”的两个原则基础上,统筹考虑区位、交通、辐射能力等因素,设立市级救灾物资储备库。推进市-县(区)-乡人民政府储备满足本行政区域启动Ⅱ级应急响应的应急物资保障需求,并留有安全冗余。特别是加快推进基层备灾点建设,加强灾害事故风险等级高的乡镇应急物资储备。

专栏5  应急物资储备体系建设

1.统筹考虑区划、交通、库房条件、灾害发生频次等因素,加强市、县(区)级救灾物资储备库布局。

2.完善救灾物资储备网络体系,推动各地通过新建、改扩建等方式提高仓储条件,重点推进多灾易灾地区基层备灾点建设。

3.持续推广使用国家应急资源管理平台,提升全市应急物资保障信息化水平。

4.建立市级救灾物资生产企业名录。

5.完善市救灾减灾中心功能建设。

  (六)自然灾害保险建设工程
  将保险业纳入防灾减灾体系,充分发挥保险业在防灾防损中的积极作用,建立健全多部门防灾防损协作机制。发挥金融、保险等市场机制作用,进一步完善农村住房灾害保险制度,补齐农房保险工作短板,健全各级财政补贴、农户自愿参加、保费合理分担的机制,积极协调推动多灾易灾地区纳入我市灾害保险范畴。

专栏6  自然灾害保险建设

进一步完善农村住房灾害保险制度,合理提高理赔标准,积极争取扩大实施范围。

  (七)全市地震易发区房屋设施加固工程建设
  以地震灾害风险调查和重点隐患排查为基础,对全市地震易发区(抗震设防烈度7度及以上的县<区>)内城镇老旧住宅、大中小学校、幼儿园、医院、农村民居以及重要交通生命线、电力和电信网络、水利设施、危险化学品厂库等进行抗震鉴定、评估和加固。加强五河县开展房屋设施加固工程试点示范建设。开展重要交通生命线、电力和电信网络、水利设施、危险化学品厂库等抗震隐患排查并开展针对性的加固工作。

专栏7  全市地震易发区房屋设施加固工程建设

1.建立全市加固工程台账,纳入全国房屋设施抗震设防信息采集和管理平台。

2.逐步推进全市地震易发区房屋设施抗震加固,消减地震灾害风险隐患,增强房屋设施抵御地震灾害能力。

  (八)全市应急避难场所建设
  完善地震应急避难场所规划布局,根据人口分布、城市布局、郯庐断裂带特征和长三角城市群分布等,指导郯庐断裂带沿线和长三角城市群按I类标准建设能够覆盖一定范围、具备应急避险、应急指挥等功能的地震应急避难场所;推动抗震设防烈度7度的县(区),按Ⅱ类标准新建或改扩建地震应急避难场所。加强地震应急避难场所功能区、应急物资、人员安置和运行状态等信息综合管理,规范地震应急避难场所建设标准,健全后评价体系。

专栏8  全市地震应急避难场所建设

1.指导协调县(区)按标准建设、完善地震应急避难场所,强化应急避难功能建设。

2.推进地震应急避难场所信息综合运用系统建设,实现对地震应急避难场所功能区、应急物资、人员安置和运行状态等管理与评价。

  五、保障措施
  为保障本规划的落地实施,从加强规划衔接、组织领导、制度保障,健全人、才、物的投入和保障机制,加强规划进展的跟踪评估和监督管理等方面,提出相应的配套措施建议。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级党委、政府要把实施本规划作为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的重要任务,市减灾救灾委员会各成员单位和各级党委、政府要结合实际编制本地区和本行业的防灾减灾规划或实施方案,细化任务分工和阶段目标,明确责任主体,加强与年度计划的衔接。
  (二)强化部门协同
  各级减灾救灾委员会要加强统筹协调,优化整合资源,完善跨地区、跨部门规划实施协同配合机制,统筹规划任务和重大工程项目实施,确保各项目标如期实现。加强对规划实施的宣传引导,营造有利于规划实施的良好氛围。
  (三)强化资金保障
  完善政府投入、分级分类负责的防灾减灾救灾经费保障机制,拓宽资金筹措渠道,持续保障投入力度。各地要统筹合理安排防灾减灾救灾管理所需的基本建设、设备购置、信息化建设、示范创建、队伍建设等资金。完善财政、金融等政策,鼓励和动员社会化资金投入,推动规划相关任务和工程项目落实落地。
  (四)强化考核评估
  各级减灾救灾委员会要对规划实施情况开展跟踪管理和监测评估,将规划任务落实情况纳入年度考核,确保各项目标任务全面完成。减灾救灾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规划实施评估工作,编写规划实施中期和末期进展情况报告,切实保障规划成效。建立奖惩机制,对防灾减灾救灾工作中玩忽职守造成损失或重大社会影响的,依纪依法追究当事方的责任;对在防灾减灾救灾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按照相关规定予以通报。
小结分析
  截止2022年11月19日24时,《蚌埠市“十四五”综合防灾减灾规划(征求意见稿)》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以来,共收到6家单位反馈意见共9项,采纳9项、未采纳0项;社会公众反馈意见共1项,反馈意见部分采纳,意见中关于社会安全、公共卫生等突发事件内容在我市“十四五综合防灾减灾规划”中不涉及,未采纳。
征集结果

  截止2022年11月19日24时,《蚌埠市“十四五”综合防灾减灾规划(征求意见稿)》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以来,共收到6家单位反馈意见共9项,采纳9项、未采纳0项;社会公众反馈意见共1项,反馈意见部分采纳,意见中关于社会安全、公共卫生等突发事件内容在我市“十四五综合防灾减灾规划”中不涉及,未采纳。


《蚌埠市“十四五”综合防灾减灾规划(征求意见稿)》反馈意见汇总表

序号

单位名称

意见反馈

是否采纳

1

蚌埠市淮上区人民政府

《规划》中对涉及基层灾情信息员队伍建设的内容较少;

建议:建立稳定的基层灾情信息员队伍,各级政府提供经费保障。

采纳

2

《规划》中对如何保障防灾减灾救灾经费的内容描述较少;

建议:防灾减灾救灾经费按照各级政府的财政收入或GDP值一定比例纳入各级政府财政年度预算。

采纳

3

蚌埠市城市管理局

建议在第三类第一款第三项中所列单位中增加“市城市管理局”。

采纳

4

蚌埠市水利局

建议在第三类第二款第二项中删除“山洪灾害防治”。

采纳

5

蚌埠市气象局

第一类第一款首段中,“2020年蚌埠市先后发…..”多了一个“年”字。

采纳

6

第三类第二款第二项中,“加强灾害风险监测空间技术应用,优化监测站网布局”后,建议增加“提升监测网络密度精度”。

采纳

7

蚌埠市财政局

建议删除第五类首段:“为保障本规划的落地实施,从加强规划衔接、组织领导、制度保障,健全人、才、物的投入和保障机制,加强规划进展的跟踪评估和监督管理等方面,提出相应的配套措施建议。”

采纳

8

市人防办

建议把第三类第二款第二项中“持续推进农村居民地震安全工程”删除。

采纳

9

建议把第三类第二款第二项中将“强化活动断层探测和城市活动断层强震危险性评估”的名称修改为“强化城市活动断层探测与地震危险性评价”。

采纳

10

社会公众

关于自然灾害保险建设工程,是否考虑公共巨灾保险制度,这里面包括了自然灾害和突发公共安全事件事故,以及突发公共卫生时间保险责任,这样可以有效的保大灾、广覆盖、保民生。

部分采纳

关于自然灾害保险目前我市只涉及到蓄洪区农房保险,巨灾保险省级层面在“十四五”期间研究建立政府巨灾保险制度,待省级制度出台后,我市贯彻落实。社会安全、公共卫生等突发事件在我市“十四五综合防灾减灾规划”中不涉及。

  结果反馈时间:2022年1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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