蚌埠市2021年度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
结果公告
根据《审计法》的规定和审计项目计划,蚌埠市审计局对2021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审计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严格落实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和市人大关于审计工作的意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聚焦财政资金及绩效、重大政策措施落实、重大项目建设、重大风险防范、民生保障和改善、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和国有资产管理等方面依法开展审计监督。首次开展“巡审联动”,全省首创“检审联动”,深入开展“督审联动”,积极推进审计监督与其他监督贯通协同,当好国家财产的“看门人”和经济安全的“守护者”。
审计结果表明,在市委坚强领导和市人大的监督指导下,市政府及各部门认真落实市委决策部署,严格执行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决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预算执行情况总体较好。
实施积极财政政策,助力经济平稳运行。持续助力产业强市和双招双引,兑现“三重一创”“制造强市”等各类奖补资金6.5亿元。推动构建“1+3”基金体系,引导社会资本参与重大项目建设。巩固拓展减税降费成效,全年新增减税降费12.8亿元,增强经济发展内生动力。
支持重点项目建设,促进城乡协调发展。统筹资金20亿元,支持“靓淮河”、蚌五高速公路等项目建设。投入资金7亿元,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统筹涉农资金15亿元,建设高标准农田和农业产业化项目。制定政策清单,发放惠农补贴资金17亿元。
持续增加民生投入,保障改善民生福祉。投入资金82.1亿元,全面完成33项民生工程任务。落实常态化财政资金直达机制,61亿元资金直达基层惠企利民。提升社会保障水平,发放养老金84.4亿元。投入新冠疫苗及接种经费4.4亿元,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保障。
深入推进体制改革,财政管理提质增效。深化预算管理改革,推进预算管理一体化建设,开展项目支出预算评审试点。加强预算绩效管理,组织实施17个重点项目绩效评价。推进国企国资改革,制定国企改革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出台公益性项目竣工决算、不动产权属登记等管理办法。
一、市本级预算执行和财政管理审计情况
2021年度,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40.1亿元、支出87.5亿元。政府性基金收入91.3亿元,其中土地出让金收入87.1亿元,支出118.5亿元,其中土地出让金支出89.5亿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1.1亿元、支出0.8亿元。社会保险基金收入133.9亿元、支出134.4亿元。
从审计情况看,市财政局不断加强预算管理,持续优化财政支出结构,保障重点项目实施,积极提升财政管理水平。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清理收回资金未及时统筹使用。2019年之前老旧小区改造市级配套结余资金10,251.84万元,截至2022年3月已闲置1年以上,未调入预算统筹使用。
(二)部分项目预算安排不合理。一是11个执行率低的项目连续3年安排预算。其中2021年安排的1,094万元仅使用4.86%。二是11个项目2020年度结转948.35万元,2021年仍安排预算1,295万元,当年仅支出343万元,使用率25.49%。三是8个项目2021年通过市本级财力追加预算9,041万元,当年使用11.3%。
(三)农业发展专项资金投资收益未纳入专户管理。2021年11月市农业发展资金投资的农业产业化基金进行清算,获得的投资收益245.49万元未按规定纳入农业发展资金专户管理,影响了资金池规模及资金作用发挥。
(四)部分转移支付资金使用率低。2021年收到的转移支付资金中,有19,929.97万元当年使用率低于50%。
二、部门预算执行审计情况
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财政财务支出不合规
1.经费支出不合规。2个单位无依据支付个人论文版面费2.5万元。由于审核不到位,多支付职业技能鉴定费1.5万元。
2.支出审核审批不规范。4个部门和单位56笔大额支出未经集体研究,累计301.06万元。
(二)非税收入管理不规范
1.未及时收取非税收入。2个部门未及时收取房屋租金279.6万元。
2.多计非税收入。1个单位将属于往来资金的代收电费169.82万元缴入非税收入汇缴结算户,多计非税收入。
(三)专项资金管理使用不合规
1个部门2021年拨付的培训补贴16.08万元滞留3家培训机构账户,未及时发放至参训合格企业。1个部门已付款打印机供货方未按合同供货,涉及金额11.3万元。1个部门2021年向培训机构支付培训费12.77万元,未签订合同对培训项目、培训质量等事项进行约定。
三、重大政策措施落实审计情况
根据上级审计机关部署,持续组织开展重大政策措施落实跟踪审计,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部分县区专项资金拨付不及时。2021年,3个县区收到“小巨人”企业奖补等专项资金合计932.43万元,最长间隔94天才拨付至相关企业。2个县区收到服务业发展等专项资金979.3万元,最长间隔113天才拨付至相关企业。
(二)专项资金支持项目进展缓慢。1个县2021年扩大学前教育资金支持项目未按图施工,导致未能如期竣工验收,超过合同工期132天。1个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项目实施进度缓慢,未能按照实施方案节点推进。
(三)环境保护措施不到位。1个县未按要求成立突发环境事件组织指挥机构和制定应急预案,未及时将开发区纳入高污染燃料禁燃区范围。
(四)未按要求公开土壤环境监测结果。5家企业未及时向社会公开土壤环境自行监测结果。
四、专项审计和审计调查情况
(一)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情况专项审计调查
主要调查了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政策落实、资金收支管理、项目运营等情况。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1.规划编制和环境影响评价不到位。1个县未编制畜禽养殖污染防治规划,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目标、任务、重点区域不明确。4家规模养殖场未开展环境影响评价。
2.专项资金管理使用不规范。1个县未及时出台生猪调拨大县奖补实施方案,导致781万元生猪粪污处置补贴专项资金闲置1年以上。2个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收储中心项目多计工程价款,导致多支付财政奖补资金8.39万元。-
3.畜禽粪污处理中心建成后未发挥作用。1个县的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收储中心项目,2021年5月和8月竣工验收后处于停产整顿和试运营阶段,有机肥产品市场化、商业化进展缓慢。
4.养殖场存在养殖废弃物外溢污染。固镇双宇养殖家庭农场存在大棚破损、环保设备外借、设备购入后未安装使用等问题,导致环境恶臭和畜禽养殖废弃物渗出、泄漏污染。
(二)蚌埠市优化营商环境政策落实情况审计调查
重点调查了涉企发展资金管理使用和绩效、中小微企业融资等情况。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1.市中小微企业贷款风险补偿资金池未发挥应有作用。2020年4月筹建的资金池计划总规模1亿元,截至2022年4月,尚有200万元出资未到位,已到位资金1,200万元未使用。
2.市融资担保基金长期闲置未发挥作用。2019年8月设立蚌埠市融资担保基金,至今没有达到触发条件和符合条件的事项;相关考核奖励办法未出台,业务奖励无法兑现。截至2022年3月底担保基金闲置2,840万元。
3.农民工工资政策执行不到位。未及时清退5家企业农民工工资保证金41.53万元。2家企业农民工工资保函到期应续保未续保。
4.部分借款企业多承担融资费用。2021年,7家中小微企业在办理贷款担保业务时,承担了应由担保公司承担的反担保不动产抵押物的登记费2.37万元。
(三)蚌埠市2021年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分配管理使用情况及相关政策落实情况审计
重点审计了困难群众救助政策落实、补助资金筹集分配和使用、集中供养救助机构职责履行等情况。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1.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管理使用不合规。3个集中供养机构因孤儿转移至市福利院未及时更新资料等原因,多申报救助对象9人,多获取资金5.13万元。3个乡镇将集中供养特困救助资金7.55万元用于临时人员支出。5个集中供养机构将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31.26万元用于自身经费支出。
2.困难群众保障不规范。2个县区30名符合保障条件人员未享受基本医保、城乡低保等救助补助待遇。因政策不衔接等原因,五河县6名城乡低保困难群众的医疗费用自负超过3万元未及时获得临时救助。3个县区13个集中供养机构未落实消防、住房等安全要求。
五、国有资产管理审计情况
结合预算执行审计、企业审计、经济责任审计等项目,对国有资产管理使用情况进行了审计。
(一)企业国有资产审计情况
对市属国有企业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1.合并会计报表资产反映不完整。1个集团公司的3家企业未纳入合并报表,涉及账面资产4,107.01万元、负债2,256.52万元、净资产1,850.49万元。1个集团对外投资的7家企业资产10.79亿元未纳入合并报表。
2.资产账实不符。2个企业被收回或注销的土地资产9.96亿元、报废资产2,414.52万元未按规定核销。3个企业的5处改制遗留资产、4处经营性房产、122万元抵债资产以及接收的16家破产改制企业资产、行政事业单位移交61处房产等未纳入财务核算。
3.往来款项长期未清理处理。3个企业所属3年以上往来款2,024.17万元未及时清理处理。
4.对外借款决策不合规。2个企业及所属子公司对外借款8,767万元,未履行董事会决策程序。
(二)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审计情况
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1.国有资产管理基础薄弱。15家行政事业单位和4个县区、乡镇分别存在资产未及时登记入账,已报废、转移资产未按规定销账,资产处置不规范,未按规定对资产进行清查盘点,资产账账、账实不符等问题。
2.部分产权证齐全房屋未及时移交。市本级机关事业单位已办理不动产权证的23处房产,未按规定划转至市机关事务管理中心管理,总面积7.44万平方米。
六、政府投资项目审计情况
重点对城市基础设施、社会事业及民生工程等公共投资EPC项目等建设管理情况进行了审计调查。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未及时支付工程服务费。1个工程项目代建单位未按合同约定及时支付勘测设计、监理、跟踪审计、竣工检测等工程服务费用2400.6万元。
(二)未按合同约定购买工程保险。8个项目未按总承包合同约定,投保建筑工程一切险、第三者责任险、涉及责任险等相关工程保险。
(三)工程量清单控制价编制不准确。6项工程的工程量清单控制价成果文件编制不准确,工程量清单控制价高估冒算、低估少算工程造价710.31万元。
(四)部分项目参建单位履职不到位。5个项目总承包单位更换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未按合同约定进行处罚。
七、审计初步整改情况
审计工作报告反映的具体审计情况,市审计局已依法征求了各被审计单位意见,出具了审计报告,对违规问题依法作出了审计处理,对管理不规范的问题提出了整改意见,对违纪违法线索移送相关部门处理。报告共反映63个方面主要问题,各被审计单位按照市委、市人大要求积极整改。截至目前,45个问题已完成整改;18个(未到整改期)问题已制定整改计划,正在整改。市审计局将持续跟踪督促整改情况,全面整改情况将按规定向市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
八、审计建议
(一)强化重大政策措施落实监督。一是聚焦“优环境”,紧盯助企纾困资金、退税减税降费、清理拖欠民营中小企业账款等情况,加大监督力度,推动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各类政策措施落实到位。二是聚焦“惠民生”,紧盯民生保障和改善政策落实,加大对十项暖民心行动惠民政策落实情况监督,促进民生资金廉洁、安全、高效使用,兜牢民生底线。三是着力解决生态文明建设方面的突出问题,切实做好城镇污水处理提质增效工作,强化环境风险管控等机制制度建设,提升政策实际效果。
(二)持续提升财政资金使用绩效。一是聚焦“稳经济”,紧盯重点工作推进和重大项目建设,加强转移支付资金、项目资金管理使用监督,督促相关部门单位管好用好重大资金。二是强化源头管理,科学管控项目预算,推进财政支出标准化体系和项目库建设,加大预算安排与执行联动力度,确保预算的科学性、合理性。三是加大项目支出调度力度,保持支出强度,优化支出结构,加快支出进度,提高资金使用绩效,高效保障经济发展。
(三)防范化解重点领域风险。一是聚焦“防风险”,加强对政府债务风险管控监督,把风险隐患化解在萌芽状态。二是提高政府债券项目的谋划质量,确保项目和资金的无缝对接,最大限度发挥债券资金使用效率。加强国有企业债务管理,严防系统性风险。三是健全“三重一大”决策机制和操作规程,强化领导干部科学民主决策和法纪意识,防范对外投资、借款、融资担保等重大经济风险。
(四)强化国有资产监督管理。一是完善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制度,规范管理行为,健全管理举措,堵塞管理漏洞,提升资产管理质量和水平。二是加快推进市直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经营性国有资产集中统一监管改革和不动产产权登记工作,解决制度执行中的难点堵点,确保完成改革任务。三是积极探索创新国有资产的统一管理、调配、处置模式,盘活存量,科学配置,不断提高国有资产使用绩效。